对一名黑户的仁至义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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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在为期一周的搜查后就放弃了。这也许是对一名黑户的仁至义尽,与此同时,他们从来没敲响过我的房门。这是期待许久的结束终于来临。钟声再次响起,一个人必要的行李不过也那么些,只是一手一个箱子就得以带走的——这两年的生活。
此时罗斯先生的车就停在楼下,我却是想着再等等。
明明知道警察不会回来,对街那间房依旧空荡荡的。这就是结尾了,法国人不知道又去了哪,好在我们命定是短暂的邻居,甚至没来得及互通姓名。
我坐在床上,不知道还在等哪个人,直到吃完了冰箱里最后一份米布丁。于是就这样算了,我也决定要不告而别。
我搭上了罗斯先生的车,他以搬行李为由偷偷地亲了我一下。
“泰坦尼克号恋人得以逃生。”他自由地笑着。
我时常羡慕他的乐观,我有时会想,这乐观是否是他谋杀后的解脱。这让我无法笑出来。
我们又经过港口,这瞭望台旁的长坡不像行走时那样漫长,我只是毫不费力地,就来到了顶端。于是那冰淇淋店就渐行渐远了。
这就是我的新生活了,只是我还没想好要做什么。
在大部分时间里,罗斯先生会陪我度过整段白日。他的家在运河的尽头,我们有时会一起坐在小花园里。他于是会在吊床上读着某本书,散文或诗集,我就只是看着浮动的船。这下午也许会十分难熬,我在放空时总会想起一些不必要的事,比如威廉。我偶尔会想,他在另外的一生中会过得怎么样,又想起,他已经死了。我竟然会因此有些伤心,而不是痛快。
在周中的某一天,也许他会在下午起床,在路灯都亮起时出门。我也在等待中多了个坏习惯,我会放着电视睡着,又在罗斯先生开门时醒来。他身上会有烟味,但我在他的嘴里尝不到酒精的味道。一名前水手又怎么能够如此富有呢?因此我猜想,他大概是某一间酒吧的主人。
除此之外,这整段的白日让我空虚,那蓝天与鲜花的色彩,我昔日的渴望,好像也逐日变得惨淡。这是自离家起,我头一次不再为生存奔波。我本该在这滋养中更加鲜活,那镜中人却是腐烂了。
我好像提早进了往生,此刻像发生了千千万万次。“很奇怪呢,威廉自从搬走以后就再没联系过我。”我想起来,于是这样说了。
罗斯先生因此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
“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你们那天聊了什么。”
“我们说了你的事情,不过这都过去了,不是吗?”
他好像在极力避免这个话题,就像是心虚一样。这心惊胆战、同床异梦的关系啊。我们又只在灯熄灭时做爱,如同偷情,究竟在逃避什么呢?
却只有性才能够让人忘记这现状了。只有那些快乐,才能把血腥不堪的过往全部掩盖,我才能做那个蠢笨的金发宝贝。
我在罗斯先生读书时从背后拥抱了他。他笑着把那句诗念给我听。这诗的内容我倒是毫不在意,我只能看见他的嘴唇。于是就成为一场追逐拥吻的嬉戏。那第一个吻只是滑稽地落在了他的脸侧,然后他转过身来,主动抱我在怀里。这样近的距离,让我们只能够共享着呼吸。
然后我们都扑在这摇晃的吊床上,这旋转的世界总会给人一种相依为命的错觉。“亚诺什,”他一边亲吻,一边叫这个名字,直到那个名字变成弗玻斯。我就在这光天化日下赤身裸体,我仰躺着,直视那天上的太阳。我的肉体于是就在这炙热中被审判,不管是任何拥抱,也不能让我冷静下来。
我的汗水就这样从躯体中蒸腾而出,几乎形成了迷幻的烟雾,又或者是我第一次能够这样注视太阳。那太阳,就要把我杀了。
“啊......”我喘息着,“我要死了,罗斯先生。”
这激烈的爱抚中,我几乎看见自己是血肉模糊,用张开的肋骨拥抱着罗斯先生,他在这重生中成为了我新的内脏。
罗斯先生的神情中有着狂热,他邀请我就像邀请夜晚一样。他又是在掌控我,亵渎我,直到我真正属于他。“真好啊,亚诺什,你只有我一个人了。”
这是要我又做他的奴隶,又做那卑微的美神,按照他塑造的模样去讨好他。那薄薄的一层肠子本是他与我内脏的最后分界线。他却在这性爱中变得忘我,就像要用爱意来虐待我。他要突破那一层肉膜钻进那毫不存在的子宫中,在腹腔中寄生,让我再一次孕育他,成为他的母亲或主人。
而在那高潮给我的幻觉中,我看见太阳的逼近,那白光吞噬了我。像最后一次寄生那样令身体脱离控制。那是预料外的痉挛,我尖叫着,双手试图再一次攀附着凡间的一切。
最后剩下的声音,只有喘息。罗斯先生好像再一次找回对我的迷恋,他紧紧拥抱着我,即使我的手在他背上抓破了数道血痕。
他痴迷地吮吸我的汗水,在皮肤的每个角落都留下他的气息。我们像两张紧紧相扣的手,只有这令人窒息的抚慰,才能带来短暂的安全。
“亚诺什,我好爱你。”
我除却撒谎以外,却不能相应地说出那句。“我也是。”
可罗斯先生是认真的,他仍然在这余韵中抱着我。“太好了,亚诺什,要知道我几乎以为你变了。”此时的他听上去几乎要哭了,“我看着你,就好像你已经离开了。”
他的真挚让我叹息,让我不由去抚摸他的头发,直到他说:“亚诺什,你会只爱我的,对吗?”
这话语中的暗示让我战栗,我一时间竟不能回答。于是他抬起头看着我,我只好告诉他:“没事的。我会永远在这里。”
一句又一句谎言。罗斯先生的头就钻进我的怀里,他对于爱情的幼稚追求有些像个孩子,要知道,孩子们永远都是残忍的。因此我更想知道的是,罗斯先生,你有因此杀过人吗?
罗斯先生与我有截然不同的生活。不知道为什么,他对冰淇淋的工作时常持反对态度。“没关系,我已经替我们赚了足够的钱。亚诺什,你就负责快乐就好。”
我却在其中感不到快乐。我早该知道的,他永远只爱那个跳舞的弗玻斯。只不过,我是决心再也不要回到那种生活中去了。
不用提卖冰淇淋的事情,我只是某一次替他做了一餐。
他却忽然露出紧张地神色,绕开餐桌就捧起我的手,那橡胶手套累赘一样被他丢在地上。他居然是在关心我的手,神经质地抚摸那双做惯脏事的手。他的狂热在半分钟后才得以冷却。最终只是淡淡地跟我说:“亚诺什,我不需要你来扮演妻子的角色。”
“那我又算什么呢?”
“这种事情以后只要吩咐佣人就行了。”
我想那不是因为关切,至于那些餐食,他没有吃上一口。
“罗斯先生,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他只是说:“亚诺什,等你习惯了,一切就会好起来的。”
我忽然觉得可笑,否则,否则会怎样呢?这双手我早就用了二十几年,用来勒索,用来犯罪,最后才是抚摸那些爱人的躯体。他又怎么会认为这是他的附属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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