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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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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ter在桃树街上遇见了一个人。

-----正文-----

Buster收拾好了东西,在桃树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街边紫藤爬满了邦联时代的建筑的红色砖墙。他看见对面走来一个人,化着浓妆,穿得像是郝思嘉式的南方淑女;除了这个人身高六呎二吋,下巴上还有胡子没刮干净的痕迹,很明显是个男人。他的眼睛黑得发亮,如同烧红的炭,闪着某种狂热和蔑视的光。Buster看见小孩子们向他扔菜叶子,街边有人开始开枪。人们大喊,“怪物!”“同性恋!”那个人完全视若无睹,继续向前走着,如同耻辱女神的女儿。

Buster膝盖一软,蹲了下来。他脑袋里仿佛有个声音在对他大喊:

“同性恋!同性恋!同性恋!”

说来也奇妙,虽然Buster一直清楚地知道自己喜欢男人,但是他在亚特兰大的时候,倒是极少造访过同志酒吧。他总是疑心自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哪个熟人认出来,然后他内心里最阴暗、最可耻的秘密就将大白于天下。但是这里是旧金山的卡斯楚区,他小心翼翼地确认了,这里没有半个他的亲友—不对,还是有的,但是Bum对于他来说绝对安全。他走进酒吧,里面音乐吵的吓人,俗气鲜艳的灯光跟着一群奇装异服的男人晃来晃去,他努力地牵着自己的两条腿往吧台走去,疑心身边总在伸来鬼魂的手臂,要把他撕碎。他从来就没有在这样的环境下觉得舒服过;每一次都是。

调酒师算是这乱七八糟环境里穿得最正常的一个人。他留着一头长发,生得不算漂亮,面貌有一点东方气息,脸色苍白得可怕,但是任谁都没办法忽视那双深邃、幽暗、轻蔑,如同燃烧一样的黑眼睛。他没办法不让自己盯着调酒师看,但是越盯着他看,似乎那个调酒师就越要变成某种虚幻的影子。调酒师对他晃了晃手指,“你他妈的在发什么呆?”

他感觉丢脸的要命,点了一杯波本威士忌兑咖啡。他一张嘴,就更觉得丢脸了;他满嘴的南方乡下口音,让他感觉自己根本就是来错了地方。他想和调酒师说话,但是根本不敢开口;他连说什么都不知道。

“波本加咖啡,好一条南方硬汉啊。你怎么会跑来这个地方?你怕不会是走错了路吧,先生?”调酒师冷淡地嘲讽道。

“不是,不是这样的,是这样的,我是想…”

“你是想和我睡觉吗?”调酒师仿佛是被逗乐了,“好吧,看在我今天没人找,以及你是个漂亮的小伙子的份上,我可以早点翘班带你回家。哈!我知道,你这种南方小伙子,一看就是刚来这里的,看在旧金山日渐高涨的房价上面,估计还他妈的在和朋友合租呢吧?而且你一定不敢把人往家领,就算你的朋友对你知根知底,你也绝对没有这个胆子,觉得丢人。你多半是害怕南方的环境,被吓跑到旧金山来的,但是你到了旧金山,又被吓坏了,就连找乐子也不会。”调酒师说话又急又快,仿佛吃了什么药一样。他爆发出一阵神经质的大笑之后,又对他说:“你赶紧把你的酒灌完,我就带你回去。你总得对得起这破地方一天比一天贵的酒钱。”

“不是的,先生…是的,先生…”Buster简直要不会说话了。他想要继续盯着调酒师看,但是他觉得害怕。他心里很期待,但是恐惧的感情压过了所谓艳遇的欣喜。一方面他害怕自己继续在这调酒师面前丢脸,另一方面的恐惧,则是某种难以描述的预感。他总觉得自己如果继续盯着调酒师看,那调酒师就会直接碎掉,像烧热的瓷器直接放进冰水里一样。

他付完帐,调酒师就把他直接拉了出去。“你别叫我先生了,叫我Timmy,哥们。我这辈子都没被这么尊称过,除了和我推销保险的;但是我要保险有个屁用!我的钱没有谁可以留的。要是进了医院,我才不治呢!”

等到Buster被拖出酒吧,Timmy仿佛一下子安静了下来,迅速地进入了一种冷淡的氛围。Buster低着头,走在Timmy后面。就算街上全是喝醉了接吻和给人‌‌‎‍‍口‌‎‍交‎‌的人,Buster感觉自己还是在被游街示众;虽然他在亚特兰大的时候,每一天都仿佛是在游街示众,但是现在的感觉和那时并不相同,是一种全新的,无法融入到这样气氛的耻辱。Timmy沉默地走着,头都没有回一下,仿佛身边结了一层薄冰,在卡斯楚的夜色里,好像马上就要变成鬼魂。Buster伸出手,想要抓住Timmy的白衬衫来确认他确实存在,但是他抓住的却是Timmy口袋里的手帕。

Timmy的住处完全没有单身男人的杂乱劲,但是和所谓的整洁的居住环境不一样,这里甚至有种没人居住的气息,仿佛Timmy这人就是住在旅馆里一样。余下的就是狂乱又清醒的梦境;Timmy把他按在沙发上,狂乱地吻他。Timmy‌‍高‌‎‌潮‌‌‍‎‎时候绝望又欢愉的面容。Timmy惨白、纤细、几可见肋骨又带着数多伤痕的身体。

事后Timmy问他,要不要加料的烟。他拒绝了。比起迷迷糊糊的平静和愉快,Buster更习惯于清醒的责难和苦痛,这让他如同回家一样安心。“你为什么来旧金山?”Timmy问他。

“我在亚特兰大待不下去了。”Buster简单地回答。

第二天Buster很早就起床了,他毕竟要上班。他想亲吻Timmy的脸,但又意识到他们之间并不是多么亲密的关系。

他只是吻了一下昨晚他从Timmy口袋里顺走的手帕。

并不是因为怎样的事件让Buster在亚特兰大名誉扫地,无法生活。他只是在见到那个亚特兰大的易装者被人们羞辱之后,此前的一切自我责难和耻辱在那一瞬间彻底爆发;他意识到自己如果不想要被这样的耻辱榨干,就非离开不可。人们对那个人喊,“同性恋!”“怪物!”那个人没有一丝反应,但是Buster却觉得这些声音如同在羞辱自己。他们知道,他们什么都知道,他们说的就是自己,不是说的那个易装者。

毫无疑问,Buster是个标准的南方好小伙子。他生的漂亮,有着一双姑娘们都会喜欢的灰蓝色眼睛。他从小都很懂事,很小就能帮家里干活,是父母的好儿子。他待人温和,虽然他平时话不算多,但是做的比说的多从来都是好小伙子的标准。像他这样的人,就应该平平静静地读完高中,或者回家帮父母做事,或者去亚特兰大念大学之后再出来做事然后和自己的高中甜心结婚—

除了他一直知道自己喜欢男人,而这种隐痛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心理上的折磨。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必须走了;如果继续留在南方,他就得继续竭力给自己做各种各样的伪装,总有一天会把自己抽干成一具行尸走肉。

他本打算坐灰狗长途汽车,马上就离开;他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马上就可以走,随便去哪儿都成,只要没有人认识他,也没人对同性恋扔菜叶子就行。但是他在路过加油站的时候,那羞辱的声音越来越大,如同轰鸣,让他的脑子乱成一团,连控制自己的身体都做不到。他靠在自己的行李箱上,坐了下来。

“老兄,你怎么了?你看起来糟透了。”

Buster抬起头,看到了那声音的主人。他身材高大,看起来完全就像个普通的南方卡车司机,生着一头棕色的卷发,却有着一般卡车司机没有的羞怯又孩子气的笑容。

“我得离开,从这儿离开…你能不能带我走?”

“我觉得我可能得带你去医院。你到底怎么了?而且你要去哪里?”那个司机给他的皮卡加好了油,问道。这皮卡明明是两年前新发布的车型,但是却看起来好像足有十来年的车龄,而且车上溅满了泥点。

“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Buster摇了摇头,“我想去个更自由的地方。我快没法呼吸了,我需要找一点能呼吸的空气。”

“亚特兰大可够自由的。实在是太自由了,我都能听见有人在大街上开枪。我要去旧金山;如果你想的话,可以一起去,只要你能和我轮流驾驶,或者能出一半的油钱就行。”

“成交,”他想起了他隐约听说过的关于旧金山的种种传闻,“我也去那里。你是走经过孟菲斯和中西部的路线?”

“不啊,这么走没什么意思。我打算走南路,先去新奥尔良。赶紧把你的家伙什扔上来吧,咱们马上就出发。”那个司机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叫我Bum。”

Bum一路风驰电掣,傍晚便到了新奥尔良。Buster觉得Bum似乎是天生喜欢讨好人的个性,一路上一直在讲他冒险经历中的各种笑话给他听,让他心情稍微好了些。比起卡车司机,Bum本质上更像南方的浮浪子弟;到处旅行,寻找刺激,缺钱了就去当地找个工作干一阵。

Bum拉着他逛遍了法国区的酒吧,半夜才回来。新奥尔良的姑娘们相当妖冶性感,Buster怀疑要不是他们同住一间,Bum肯定要带一个回旅馆。

“要不要来一支?”Bum掏出一支大麻卷烟给他,“上好的新奥尔良黄金叶子,试试。”

Buster平时并不抽这玩意儿,但是现在他需要用叶子舒缓一下被这荒诞又奇妙的一天刺激的神经。他抽了一口,觉得自己是在对着烟囱吸气,不一会就开始晕晕乎乎了。

“所以你今天到底怎么了?”Bum问他。

他迷迷糊糊之下,感觉懒得继续掩饰自己。“因为一件挺荒唐的事儿。我看见有人在桃树街上对着一个异装者开枪,我那时候就顿时觉得我不能再在亚特兰大呆下去了。”

“原来那枪声是这么回事,真够扯淡的,”Bum点点头,“但是你又不女装。”

“但是我是同性恋。你可以赶我走,但是别开枪打我啊?我看见你的枪了。”

“我的枪没上膛,足够你跑出去,而且你放什么屁!我才不管你喜欢的是男人、女人还是你老爸农场上的牛呢。我跟你一块儿喝酒很开心,这就够了。不过老实说,亚特兰大并不是不能呆下去—”

“呆不下去。我在亚特兰大人士的亲戚朋友太多,万一被人知道,我就得丢工作,然后我就得去卖身或者拉皮条或者贩毒什么的。我才不干。”

“说真的,如果你要是想偶尔寻欢作乐又不想被人知道的话,去新奥尔良或者纳什维尔什么的都行。我在波旁街认识几个挺棒的小伙子,你现在去找他们估计也来得及。”

“你听上去像个拉皮条的,”Buster眺望着远处阿尔及尔的夜色和黑黢黢的密西西比河,“我要是只想寻欢作乐就好了,或者我能做到根本不管别人怎么看也行;但是我都做不到。”

“你这是…”

”我早就知道自己这点了。我不知道的是,我上学的时候,我的同学是怎么发现的?一直叫我faggot,明明我什么也没干。但是当时我太害怕了,怕得要命。我为了证明他们在胡扯,也想治好自己的毛病,我去找了个姑娘约会。但是我真的做不到,也不想骗那个女孩子,于是找了个借口分手了。”

“这不是什么毛病啊,老兄,”Bum插话,“这又不是你能决定的。”

“我知道,但是我总是这么想:这是错误,是毛病。我曾经爱上过我们棒球队的投手。我真的是爱着他,心里都在发疼,但是我不敢说,一旦说出口,我就会彻底完蛋。因此我更恨自己了。我其实只是想谈恋爱,认真地、严肃地、普普通通地谈恋爱就行,要是我正常的话,我恐怕早就能做到了吧?”

“然后呢?”Bum问他。

“然后啊…他提前拿了奖学金上大学了。他走之前和我说,他早就知道我喜欢他的事,我看他的眼神让他觉得恶心。但是我是球队的先发捕手,这件事说出去,球队就没有办法继续打球了,所以他才一直忍着。你还有没有叶子?”Bum又塞给了他一根,“我其实到现在还是渴望去认真地爱一个人,而且我也根本没法融入到同性恋社区的寻欢作乐的气氛中去。”

Bum沉默了一会,看上去显然有些飞高了。“我不知道…我也不介意说,我并不在乎性别什么的。但是我一直都是,一直不过是寻欢作乐罢了。”

Buster在离开Timmy之后,就一直没法不去想他,和他那双时而如同冻结,时而熊熊燃烧的眼睛。他以他素来敏锐的直觉—这直觉曾让他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打者—猜测出Timmy神经质又不稳定的表象只不过是他的外壳罢了。Buster从Timmy偶尔流露出忧悒怨愤的眼睛里,看出他们本质上其实是相似的人。

而且Timmy对他来说,格外有一种虚幻感。他疑心Timmy只是个幻影,即使到距离变成负的时候,他也在想,Timmy到底存不存在?是不是他自身狂乱的梦境,其实下一秒就会马上碎裂消失?他想抓住Timmy,想去抓住一些他一生都渴望得到而不能的东西。他拿出那天顺走的手帕,至少这能提醒他这一切不是他喝多了之后做的梦。

他又去了酒吧,这里的气氛似乎让他永远都习惯不了。吧台后面的调酒师换了个人,不是Timmy,而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小伙子。他问调酒师Timmy在哪里。

“他不在,今天他不上班。”那小伙子突然用一种嘲笑的语气说话,“啊,上帝保佑你可怜的、可怜透顶的灵魂。你看起来好像你爱上Timmy了一样。”

“但是,不是的…”他突然不知道怎么接话。

“你看起来绝对不是就想找他睡一觉而已,黑发男人满地都是。我看过你这种表情太多次了,我清楚的很这是怎么回事。但是,老兄,Timmy是个婊子,是个可卡因婊子。我得先告诉你这个—”

“我不相信你。”Buster打断了他的话。

“不,老兄,我是真心实意为你考虑,因为你显然是刚来旧金山没多久,也不像是在这个圈子里呆过多久的人,所以你对谁都不算知根知底。如果你什么也不知道的话,等你彻底陷进去,然后再自己发现这些的话,可就太麻烦了。”

“我不相信你。”他又重复了一遍。

其实Buster在内心里是相信的。他回忆了一下他和Timmy短暂的交谈,快速、神经质的说话方式可能是来自安非他命或者可卡因的影响,有点类似传奇人物迪安·莫里亚蒂;而突然冷淡疏离的态度有可能是因为兴奋剂的药效已过造成的忧郁,或者是由于宁比泰或者巴比妥一类的镇静剂的效果,而后者往往用来解决兴奋剂类药物失效以后的抑郁问题。Buster没有嗑药的习惯,但是他认识一些大量用药的人,对这类药物的效果有一定了解。从他的公寓的条件看来,Timmy并不算有钱,而可卡因算是“贵族药品”,做一个并不天天上班的调酒师的薪水并不能满足这类需求。他必然另有其他手段弄钱。Timmy本身不算漂亮人物,但是他有脆弱的气质,想讨男人喜欢并非难事。Buster想要忽略掉这些想法,但是它在他脑袋里一直打转。

他并没有觉得嫌恶,只是对Timmy用药物塑造的那层壳觉得非常、非常悲哀。

第二天他去酒吧的时候,见到了Timmy,然而Timmy只是冷淡地对Buster说,他有约。他发楞着找了个地方坐下,拒绝了几个男人的搭讪,只是盯着自己的酒。他想等到Timmy下班,去跟着看一看Timmy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想到这个念头,几乎觉得自己是疯了,简直像个嫉妒心重的跟踪狂,而他连嫉妒的资格都没有。他觉得时间极其难熬,又想多点些酒打发时间,又担心自己喝的太多,走都没办法走出门。

他觉得Timmy一定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因为就算酒吧里的人都已经走得差不多了,Timmy都没有和他搭话,甚至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让他觉得自己之前的那些想法都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的狂想,而他对这种单箭头的感觉有点害怕。他终于拖到Timmy离开,才靠在酒吧门口,等到确认他不会被看见的时候才跟了上去。他看见Timmy在和什么人在一辆车边说话,那个人递给他一个很小的白色纸包之后,就进了旁边的旅店。他看见Timmy回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没有温度,没有含义,甚至连警告的意思都没有。那是他此生见过的最冰冷的眼神。

他站在旅馆的门口发呆。此时天光破晓,四周升起海雾,荒凉的长街和电车的架空电线都笼罩在白蒙蒙的雾气里。

他坐在旅馆对面的二十四小时餐厅里,从旧金山睡眼惺忪的清晨一直等到了繁忙的周末下午。他并不是不在意Timmy为了药几乎是在操皮肉生涯的事;他很在意,非常在意,甚至很嫉妒,虽然他并没有这个权利。但是他还是想去找Timmy,并不只是为了睡觉,而是想和他说话,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你为什么会这样?你到底是怎样成为这样的人的?你不是这样的人,这只是外壳罢了。你要不要我帮你买酒?或者买什么东西?我一个药头也不认识,但是你想要我可以试试能不能帮你弄到。只要你肯和我说话,说什么都行—他觉得这些话都太蠢了。Buster发现自己可能已经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了Timmy,无论他是怎样的人。

他觉得自己已经彻底乱成一团了;当Timmy从旅馆走出来的时候,他甚至不敢去搭话,他觉得Timmy现在一定不想见到他。他甚至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这么想的。他决定继续做一个病态的跟踪狂,直到警察来抓他之前他都不会停下来。他看见Timmy买了点酒,走进了前面的一间公寓楼里。他数着上台阶的步数,跟到了门前,却不知道做什么。

他站在门口听这一切。他听见谈话的声音,很吵的音乐的声音。屋里的人说话都又急又快,喋喋不休,而且他觉得他自己好像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他好像是站在疯人院的屋外—然后过了一阵子的声音终于能让他听懂了;咒骂、喊叫和几乎兴奋到痛苦的呻吟。他再也没办法忍受了,捂住耳朵坐在门外,但是他在这之外根本一下都动弹不了。

屋子里突然安静了下来。“外面有条子?”

“我去看看,”这是Timmy的声音。

Timmy出来了,一手拎着衬衣,一边在提他的裤子。他看起来和疯子没有两样,长头发乱七八糟,脸上泛着病态的潮红,身上的针孔和伤疤清晰可见。

“不会条子,不过我先撤了,”Timmy对屋里喊。Buster想说话,但是刚一张嘴就被Timmy打断。“你他妈的能不能等我提完裤子?”他手指都在发抖,一直在坚持不懈地同自己的皮带大战,像和恶龙搏斗的圣乔治似的。

Buster实在是有点看不下去了,想出手帮Timmy把皮带搞定,被Timmy粗暴地一把推开。嗑多了药的圣乔治在好不容易战胜恶龙之后—此时他衬衫的扣还系歪了,终于肯赏光对他说了一句话:

“你他妈的跟着我多久了?看着像个鬼一样。”

“我一直在旅馆对面等着…我又跟到了这儿。但是请你不要报警;你可以赶我走,但是无论怎样,请你别报警。”

“好哇,别报警,”Timmy带着愉快的表情反唇相讥,“我不会报警的,当然喽;我要是报警,估计我自己就会先因为持有麻醉药品被定罪。我可没有什么人来给我担保,少说我也得被关上一年;要是他们关我一年,我觉得到第五天我就得在牢房里上吊。你因为跟踪狂的名义被拘留,顶多也就是被关个几天,不过是有损你这种人清白的好名声。你既然这么在乎你自己的名声,何必为了钻到我这个脏货的裤裆里而去当个跟踪狂呢?”

“你知道你自己不是这样的人。”

“‘你知道你自己不是这样的人。’放屁,哥们,我当然知道我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我听说了你前天来找过我,而且,我也猜得到那老兄都对你说什么了。他说的一点不错,你跟踪了我快一天,你还傻到什么都没看见吗?抱歉啊,我就是个不识羞的婊子,更糟的是,没了可卡因和安非他命我还不能活。我根本不是你要找的那种人,你这种保守可怜的老好人,只不过是不幸喜欢男人,想好好谈个恋爱,但是又害怕被人知道,于是千里迢迢从亚特兰大跑到旧金山。我得说,你要是在我的身上寻求这个,那你一定会失望。你要么会气冲冲地离开,要么就彻底疯掉,疯到你自己都不认识。”

“你就不想要这些吗?”Buster忍不住问。

“这些不是给我这种人准备的。我只拿我配拿的东西就够了,”Timmy像是忍耐什么一样狂热地大笑着,“我快活就够了,哈!我只能做到让我自己愉快,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性、不错的音乐、药物、酒—这些我都能搞到,我很满意。比如说可卡因吧。这是种强力的刺激性药品,你打一针或者吸一下,它一次就按下你所有的快乐按钮,让你体内的肾上腺素或者其他什么玩意儿在你的体内乱冲。那是最棒的暴风雪,唯一的缺点是太他妈的贵了。我现在就很快活,除了屁股后面跟着个跟踪狂以外。”

“你要赶我走吗?我现在就可以走。或者你要什么都行,我可以看看我能不能搞到—”

“我又不是每次都收费,我可不是全职的婊子,也没有皮条客管着我。你真是疯了,彻头彻尾地疯了。”Timmy突然用看怪物的眼神盯着他。

“这么说你是要我现在就走?”

“我有这么说过吗,Buster?你跟我回家吧,我改变主意了。”

他仍然觉得Timmy仿佛是住在旅馆里的人,他的居所奇怪地没有一点人的气息,看起来只是用作睡觉的地方。

Timmy在床上确实很棒,据他自称,这算是“兼职的职业素养。”Timmy吻他。“虽然说很多操皮肉生涯的人传说不愿意亲吻恩客什么的,说是这种行为某种意义上代表了真感情。但是以我的经验来看,就算是纯粹去嫖,大部分人也还是会假装有一点什么真的东西还存在。除非…”他点上一支烟,在烟雾里看起来越发的虚幻。

“除非什么?”Buster迷迷糊糊地问他。

“除非他觉得我恶心。但是纯粹的混蛋和真正的变态一样,都很少,大部分人都不过是软弱可怜的普通人。”

Buster第二天起来,发现自己没什么能做的。他知道他自己不想只是和Timmy睡觉;但是他真的没什么钱,交完他和Bum的房租之后,剩下的钱除了能让他吃饱和偶尔闲逛一下以外,根本攒不下什么。他想到他父亲打电话找他,问他为什么跑去加州。他说他自己只是想去旧金山闯一闯;他父亲没说什么,只是给他寄了一张汇票,叫他拿这个钱做买汽车的首付。他突然觉得自己不过是一堆垃圾,而且是一堆没钱的垃圾。

他发现自己只能做饭。他叹了口气,开始在冰箱里找鸡蛋。

他看见Timmy晕晕乎乎地爬起来,好像是看着正在煎蛋的自己,但是目光失焦,也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些什么。Buster觉得Timmy身上的那层壳一下子碎了,不再是那个虚像般的人影,而只不过是个苍白、脆弱还有点未老先衰的普通人。他好像丢掉了自己魔法,Buster看见了Timmy所沉迷的暴风雪终于爬上了他的头发,看见了他眼角的皱纹。但是这种情形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Timmy抓起药瓶往嘴里塞药片,没一会儿他的那层外壳就重新冻了回来,又变得冷淡而刀枪不入了。

“你怎么了?”

“是巴比妥。”Timmy坐下来,开始吃他的早饭,“谢谢你。”

他们在这之后,进入了一种难说严肃的频繁交往的状态。他们三天两头碰面、吃东西、出去喝酒、回家做爱、Buster给Timmy做饭,有时候给他买菜—但是他们都没有明说彼此之间的关系。

Timmy给他带了两张棒球票,勇士在烛台球场做客对阵巨人。球场根本没几个人,一来是工作日,二来客队勇士排名高居国联第六名,而主队巨人也好不了多少—实际上,那年除了主场对阵道奇或者红人,或者是周末的比赛,都没有什么人。Buster局的球场已经空到他们如果当场去做爱,也不会有人知道。

他看着Timmy一手拿着报纸,一手拿着一本球员名鉴,用铅笔在当日出场的球员名字上画圈。Timmy咬着铅笔,似乎在想着什么。

“你看着一点也不像这么认真的棒球爱好者啊,再说这比赛已经烂到没必要看了。”Buster灌了一口啤酒。

“亚特兰大太烂了,我觉得这赛季估计能达到百败的丰功伟绩,比西雅图还烂。”

“比西雅图还烂。他们从密尔瓦基搬过来的时候我就开始关注了,没见过几个胜率过半的赛季。你今天看起来不太…”

“不太有病?我又没必要去看球的时候嗑药,看球大部分时候让我很开心,只不过一般来说,很少有人愿意陪我坐上几个小时…我自己以前也打过棒球,说真的,嗑嗨了投球的感觉绝对是爽爆了。”

“我又不是投手,”Buster干巴巴地笑了,“我的运动生涯早就在高中的时候因为一次本垒冲撞而玩儿完啦。”

Timmy没再说话,开始翻起了报纸。这天尽管两队的打线其实都很糟糕,但是由于投手群的表现更加糟糕,到九局下半的时候已经七比七战平。观众席上已经彻底不剩下几个人了,让Buster觉得除了他们以外就只剩下一群着急下班又在考虑自己数据来换薪水的球员。

Buster拉过Timmy,亲吻他,Timmy的嘴里有啤酒和爆米花的味道。他觉得此时时间有如停止,或者这一刻时间如果停止就好了;他什么都不想考虑,工资,他的现实生活,他的分期付款,Timmy的生活和工作,或者他们的关系之类的—至少现在,只有他们两个。

“你不要这个?”Timmy从他的柜子里掏出大麻卷烟。

“我不要。这玩意儿让我毫无安全感,我只有在短暂的居无定所的时候才敢碰。这东西和酒不一样,喝酒的时候我一般能挺好地控制自己,但是飞高了,我就会说出些我自己都不知道的胡话,而且根本没法子开车;我分不清东西的远近,不知道什么时候转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刹车。”

“只要你天天都处于嗑高了的状态,你就会懒得管自己都说了什么胡话,”Timmy自顾自地说下去,“我真是老了,老成这副鬼样子,钱拿到的一天比一天少。”

“我没见过你以前是什么样子,再说了,我喜欢你现在这样。”Buster是真心实意这么想;他知道自己迷恋发现Timmy已然年华不再的时候流露出的那种哀戚和脆弱感。或许在Timmy全盛的岁月里,Buster并不会如此迷恋他。

“我以前,唉,我以前。我高中的时候一直在打棒球,拿了奖学金去了大学。我那时候没脑子—事实上我一直都没什么脑子,不然也不会沦落到今天这副鬼样子。我搞上了一个队友,我爱上了他,至于他自己当时怎么想,只有天知道。事情闹得相当糟糕,我当时还因为携带麻醉药品进了号子。他妈的,那玩意甚至不是给我自己嗑的。总之我被学校勒令滚蛋,他被踢出了球队。我后来有一次去丹佛见到了他,他表现得好像不认识我一样。我不怪他这样,不如说我也只配这样。他没开枪打我,我就已经谢天谢地。

“我被撵走之后回了家,我老爸给了我点钱叫我滚蛋,他多一秒都不愿意见我,就这样我卷着铺盖去了旧金山。我当时连该干啥都不知道,天天在酒吧里胡混,睡在一个破旅店里。有个和我睡过的人问我,想不想和玩音乐的人搞?我当时很乐意,毕竟我那时候手头又没钱,又没事情做,后来我知道他其实算个皮条客—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你可别想当然地认为骨肉皮就是金发碧眼的美国宝贝,毕竟干这事的同性恋一般没有上报纸或者写书的尊荣。干这码事并不能直接赚到钱,但是如果会混,那么手头绝对不会缺钱用。感谢上帝,我除了投球之外还有讨男人欢心的本事,不然我早就饿死了。但是你要想在那个圈子里混的愉快,那你就得和他们一样,总的来说,就是得嗑药,不过对我来说,嗑药一直是件愉快的事情。我没多久就停不下来了,经历过那样的、过分的愉快之后,药劲一过,你就会感觉干什么都没有意思,护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一般来说,得用点儿镇静剂才行。宁比泰用了感觉会更好,这玩意行话俗称红魔鬼,瘾君子戒断的时候会拿它顶一顶;但是这玩意有个问题,就是用完了之后可能会浮肿,这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是致命的。更硬的东西,海洛因和吗啡之类—我完全没有那个胆子去用。一般来说那种玩意儿至少要一天注射两次,连续三个月才会上瘾,但是你如果上瘾,你整个人就完蛋了。我不到别人要求的时候,是绝对不用的。”

“西海岸玩音乐的那帮人喜欢用LSD,我倒没有这个爱好。我可能因为没有那个艺术细胞,当时嗑嗨了只觉得眼前全是乱七八糟的色彩,转来转去,搞得人晕晕乎乎的。我没觉得这状态有哪里棒,但是那帮人迷得不行。不过你有听说过Dock Ellis在LSD嗑高了的状态下投出无安打吧?我挺好奇那是怎么回事的,毕竟嗑嗨了的时候,我觉得要是我连对面的捕手长什么样我都认不出来。我觉得挺好玩儿的,但是我已经没有机会试这个了。”

“有个也在这个圈子里混的姑娘表示,虽然那帮玩音乐的人不大看的起我们,但是她其实也不大看的起他们。我不一样,我做不到。我认真地谈过几次恋爱,但是最后全都以被甩告终。我可能不大配去认真地恋爱吧?那我就只能抓住我能抓住的东西。我最后一次动了很深的感情。那是个乐手,当时混得还不太好。我确信他至少算是爱过我,比较他说的一点也不像假话。我那时还没必要费劲去弄药,我为了他戒绝了和那个圈子的一切来往—那时候也比较轻松,说真的。我是真的爱过他,我做了我所有能做的事情。但是他后来去了纽约没有再回来,连一封信都没有,仿佛我没有存在过。”

“我茫然一身地回来,却可悲地发现自己已经老了。在那个圈子里,十几岁的孩子永远最受欢迎。我认识一个乐手,他和一个小姑娘睡觉,上帝啊,那个小姑娘才13岁。我已经是老头子了,哈。我觉得年岁一大,对我来说格外屈辱,因为我本身没什么存款,我基本存不下来钱。好像是我这样的人,除非有花不完的钱,不然就最好在年华极盛的时候去死。我不得不金盆吸收,却发现我压根儿戒不了药瘾。在又颓废又没钱又一天比一天衰老的日子里,戒掉这玩意太难太难。我清醒的时候,面对的是寒冷、孤寂、只会一天比一天坏的生活和自己的账单,但是我真的没有胆子去死。我没法从那场暴风雪的梦里醒来,那我只能一边做调酒师赚饭钱,一边靠老相识帮忙拉皮条赚药钱,然而生活到底还是越来越糟。”

“直到遇见了你…我一般在没给硬通货又不熟的情况下,不会多次和同一个人睡觉,但是你太蠢了,实在是太蠢了。”Timmy突然停止了自言自语,“你介意和我合住吗?”

他的语气听起来像是确信Buster不会拒绝,而Buster确实也高兴地同意了。Buster觉得自己看到了天堂,尽管这天堂的颜色是地狱的火光,但是那到底还是天堂。

Buster在收拾房间的时候,看到了Bum给他寄的几张明信片。正面是落基山终年不化的积雪,背面是和Bum本人一样兴高采烈的字迹。他不知道拿它们怎么办。

他听见开门的声音。Bum站在门口,叫Buster来帮忙搬啤酒,然后他看见了Buster放在地面上的旅行箱。“你要出门?”Bum的语气听着有点胆怯。

“没有,我要搬走了,同别人合住,正好我要和你谈一谈租金的事。”

“啊,你要搬走了。”Bum重复了一遍,“没问题。这两天我都在,剩下的事情我来处理。钱你不用交了,这房子我先租着,等到租约到期以后再说。”

“你还留在这儿吗?”Buster问他。

“我当然留在这儿了。这儿挺好的。”Bum笑着,但是他的眼神却流露出温和的悲哀,让Buster回忆起在圣华金谷墨西哥小镇的夜晚,他也见过同样的眼神。

他们傍晚的时候到了圣华金谷的一个墨西哥小镇上,Buster在乱七八糟的街道上飞快地开着车,但是Bum却突然变得有些沉默起来。他们走进一间餐馆,坐了下来,看着窗外晚上的夜景;一拨拨穿着长裤的墨西哥小姑娘招摇过市,自动唱机放出喧嚣的曼博舞音乐,街上的灯彩像是在过万圣节。他们吃了玉米饼裹菜豆,决定今天在这住下来,明天就到旧金山。

他们找了一间旅馆,Buster回头,看见了Bum在盯着他。那双灰眼睛看起来温和又如有隐痛,让他想起自己少年时代无望的爱情。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他没有办法说出口。Bum将他从日日自责的漫长生活里拉了出来,带他逃走,但是他到底不能以同样的感情回应。他不知道Bum到底是怎样爱上自己的;他当然不会觉得厌恶,他只觉得愧疚而悲伤。

Bum看起来想要说什么的样子,但是最后又闭上了嘴。过了很久,他好像才憋出一句话来:“你是要留在旧金山吗?”

“嗯。”

“啊,我也打算留在加州!”Bum笑了下,虽然他还是保持着那样的眼神。“我觉得找个地方当作固定居所挺好的。我一直没什么固定居所,除了我的老家以外--我现在觉得有个地方能安顿下来也不错,虽然我照样会到处跑。要不咱们合租吧?我虽然不一定会一直待着那里,但是我租金肯定会照样付的,不用担心。”

Buster同意了,决定不再想关于Bum的事情。“对了,谢谢你。”他突然听见Bum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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