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藏书室书架前的洛伦,捧着手中的法术书一页一页的仔细翻看着。
这是那天夜里从那位瘦子巫师身上搜出来的,当时为了以防万一,洛伦并没有带在身上。而是和那家伙的魔杖一起藏在了巷子里,等到从教堂出来之后才重新找了回来。
虽然对于这种三流货色,教会的那位法内西斯大人多半看不上眼,恐怕只会当成渎神之物烧掉。但无论如何洛伦也不打算把它便宜了别人,更不希望看到这么重要的证据被教堂的狂信徒们付之一炬。
站在他身后的艾萨克正趴在书桌上,拿上面出现的咒语在他手边的资料翻找类似的咒文——天才并且自命不凡的艾萨克根本不用对着法术书找,他看一遍就全记住了。
总的来说,对于近乎所有的施法者而言,法术书是很重要的东西。精神殿堂的局限性令他们只能记忆一到两个高阶魔咒,剩下的记忆力多半也会用来记住那些实用的低阶咒语。至于剩下的,则必须写成法术书,随用随拿。
而这也就是咒术学的局限性了——魔法是很方便,但如果遇到魔法无法解决的问题,绝大多数的施法者都只能干瞪眼,论实用性甚至都比不上专精草药学的药剂师;而比较在虚空力量的运用和感应上,他们也不如真正专精神秘学的“正统巫师”。
写在法术书上的魔法不仅使用起来需要诵读咒语,并且很容易会出错。甚至有不少巫师因为乡音太重,发音始终都不标准,所以中途出现爆炸之类的意外也并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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