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
换金所的交易人,
任欢在做仰卧起坐,
醒了然后晕倒,
晕倒然后又醒来,
如此往复不间断,
当他看到角都的力量震碎机关时,
他一口老血吐在了地上,
“天要亡我啊!”
“角都,你这样做,对得起我吗?”
“没想到我也有看走眼的时候,你竟然是他的伙伴。”
鲁迅曾说过,
当裤子沾上黄泥巴时,
你千万不要去解释,
因为外人都知道它是屎。
角都现在比吃了屎还要难受,
好歹老八出名了,
可以躺着把钱赚了。
但是他不行啊,
被冤枉成修一的同伙,
他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更重要的是,
如果被换金所背后的势力知道他打开了机关,
那他的余生将在逃亡中度过。
晓组织?
不可能的。
没有人能够庇护他!
除非像修一这般强大,
怼天怼地怼辉夜。
总之岁月静好,
但角都不想在逃亡中度过后半辈子。
角都刚要解释,
但修一已经出现在了他面前,
“谢谢你啊。”
“你可真是好人。”
“等我回到土隐村一定给你立块石碑歌颂你的伟大!”
任欢哪能受这个刺激,
嘴里含着苦无,
他猛地插进了自己的身体,
想来他的身体应该很柔软,
经常给自己口,
要不然,
这种高难度的自杀,
常人很难做到。
“果然是个狼灭!”
修一忍不住赞叹,
“你比狠人多狠几点!”
角都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
试问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情比被冤枉了还要难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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