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一,一二一!”
天刚刚放亮,大清堡就响起了整齐的口号声,士兵们围着城墙开始了一天的训练。张恪最强调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经过了奉集堡一战,士兵们也看到了自身的不足,论起体力,建奴的白甲兵穿着两层铠甲,拿着沉重的盾牌和武器,还能攀爬城墙,奔跑如飞。光是这一点,别说普通士兵,就连不少将官都做不到!
交流战斗经验之后,大家伙就坚定了一个信念。
练!玩命的练!
新任的百户、总旗、小旗领着自己的部下训练,挨个过关。战斗刚刚结束,正是趁热打铁的好时候,每一个士兵都要把自己百炼成钢。
士兵们快速奔跑着,两个人站在城头,左边是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人,身材不高,浑身筋肉盘虬,留着一副络腮胡,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在右边是一个背着斗笠,穿着麻鞋的肌肉巨汉,两个人向下看着,不停地赞叹。
“好兵,真是好兵,这帮小子浑身的杀气,那股子野劲,咱们锦衣卫也要自叹弗如啊!”
“师父,咱们虽然练的是杀人的门道,比起江湖上的花拳绣腿强多了,但是这些当兵的都是学的搏命的手段。平心而论,就算咱们功夫比他们厉害许多,也未必能打得过!”
“哈哈哈哈,十三,你竟然也服软了,真是稀奇啊!”
卓十三憨笑着挠挠头,“能不服软吗,几百颗人头运到了京城,全都是真正的鞑子,一个没有参假,朝廷的文武勋贵,哪个不要挑大拇指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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