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文-----
娄志军是我们这圈人里出了名的正人君子,我跟他单独吃过几回饭,自然更了解些。他不喝酒,上了床就很有劲头儿,还会单膝跪下来帮人系鞋带。他从来不跟人过夜,抽完烟短暂地温存片刻,就要起身穿衣裳了。
“你也早点回去吧,别让老婆孩子等急了。”
他真是个好男人,有操行。所以他没有老婆孩子。有一回在茶楼门口,他见到我闺女,非得给她买那一大盒的哈根达斯,临走还从皮夹里抽了两张红票。这么样的一个人,就算是纯按哥们儿来交往,我都不舍得撒手,可偏偏有一阵子没见他:问问从前的朋友,说他好像上南边做生意了;也有人说他隐姓埋名、找个拉拉结婚去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今儿个必须来。一晃眼,又到了白雪飘飘的季节。
我们这个圈子,没有规矩,没有标准,人不是抱着希望来的,自然也少了很多失望,因为自由,所以散漫。人来人往的公园、茶楼、歌舞厅,都是我们的活动场地,没等看清脸,微风吹动的头发丝、裤子角上,流露出的性感气息就足够互相确认身份。冬天了,北方的冬天特别冷,大家都裹进温暖的壳里,一打眼过去,还以为身边的人又换了一群。
“哎,‘翎子’!”舞厅里头挤出来一个花衬衫的人,“啧,往哪儿瞅呢!凌燮!”
我终于回过头。他已近了我的前儿了,扑面的一股臭香水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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