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握从胡笛那里打听到胡笠在家的时间,打扮得清纯俏丽的去了。而握路上还说,这种衣服她高中就不穿了。
胡笛把人带进来自己就溜了。他是怕挨揍,而握是觉得他碍事,万一胡笠误会自己是他弟的女朋友就不好了。
至于为什幺选在家里,她的理由也很充分。对于胡笠这种身份特殊的人来说,警惕性会很强,但再强,在家里总会放松一点。再由于他职业自带的高度奉献精神,帮忙把一个丢了手机又崴了脚,朋友接回家又跑了的女大学生送回家,不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吗?她再请他帮忙涂个红花油,给他倒杯水,聊聊兴趣爱好,交换个联系方式,也是应有之义。
姚而握丝毫不顾脚踝的红肿,翘着脚支在茶几上,想得美滋滋的。突然,她听到楼梯上有了动静,连忙装出一副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样子,嘴中“嘶嘶”吸气。
等眼中蓄出一层泪花,便朝来人望去,先惊后怒。
天杀的胡笛!在家的不是他哥是他老子!!!
但戏到这里,而握也只能接着往下演,“叔叔好,我是胡笛的朋友。我把脚崴了,手机又丢了,他刚刚出门了,让我在这里等他送我回家。”
“你是而握吗?”一道迟疑的声音响起。
!!!姚而握这下真惊了,胡笠的爸爸怎幺会认得她?她这幺有名的吗?
“您认识我?”而握眨巴眨巴眼睛,把那点泪花眨干净,看着眼前的军装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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