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知府的名声已经坏掉了
文末是作者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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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一个月,入了冬,许凝惊喜地发现自己眼睛渐渐地清明起来,虽然仍然模模糊糊,但终于能自己走路了。
卢象昇也惊喜不已,每日坚持给她念书、熬着汤药。
只是这府衙的人际关系实在复杂,卢象昇头痛不已。
与省级政府的三权分置不同,明代府级政府的权力相对集中。知府作为一府之长,一府小大之政“咸掌之”,不仅政务繁杂,权力亦过重。
有鉴于此,明廷在设置佐贰官协助知府疏理庶务的同时,也分走了知府相当一部分权力。
其中,推官的设置便是为了分知府的“狱讼”之权。
明代推官自洪武三年设立之后,其职能从最初“职专理刑”到中后期“亦兼察吏”。
而“通判”作为“知府”的属官存在,正六品,分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
这大名府中的推官名为焦尚铭,任丘举人;通判名为吴嘉佑,太仓举人。
二人俱是四十岁上下,一人爱书法篆刻,一人嗜名画奇石,平日里极为投机。
这俩人哪儿都挺好,就是不干活。
卢象昇不是没有训斥过,也不是没有好言相劝过,但这二位软硬不吃,天天对卢象昇仍是笑脸相迎,但论起来工作可称得上是“事事有回应,件件没着落。”
许凝为他们俩的拖字诀功夫叹为观止:好一对办公室油条,多么优秀的匹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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