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拯救一个恶魔的道理。
-----正文-----
恶魔行走在月桂国的土地上。
呃……我的朋友,上面这句话其实没有任何引申义。事情就是这样:一个恶魔,在一个叫月桂国的国家行走,鉴于这位恶魔没有表现出性别体征,我们就用“它”来进行指代吧!
总之,它走了很长一段时间,走呀走呀。
恶魔们都喜欢在月桂国及周边走来走去。这块大陆的国家中,法罗斯人是严谨古板的该死的种族主义者,翡翠城邦的城民大部分都是令人作呕的虔诚信徒。而月桂国最为包容。这个伟大的国家欢迎吟游诗人和佣兵散人,欢迎神神秘秘的占卜师也欢迎异国的演讲家。他们从不歧视任何种族,也没有各式各样的禁令。究其原因——因为月桂国的王们实在太懒啦!
几百年前精灵们建立了这个国家,很快就对统治感到了厌烦。不久,高贵的纯血精灵一个接一个地隐居、周游、睡大觉去了。现在治理月桂国的四个王有两个都是所谓的“普通精灵”:尖耳朵、高个子、亲和自然,只是没有纯血精灵那么神通广大;剩下一个王甚至只算个沾了丁点儿精灵血脉的人族!并且他们所有人都很懒,四王秉持以下原则:
无为而治、休养生息、与民同乐、该干嘛干嘛。
当然,任何种族任何地区,都不怎么欢迎恶魔。这些来自虚无地狱的浑身漆黑的家伙们热爱不平等条约、违法诈骗、吞噬灵魂且不吐骨头。邪恶和黑暗是他们最爱。恶魔们对此感到委屈:契约可是主动签下的,怎么能把错归咎于他们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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