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渭特喜欢隔壁那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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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渭番外
方渭的这辈子的噩梦与美梦,起始于他的六岁那年。
隔壁搬来了一个长得粉雕玉琢的小男孩儿。
他妈妈很会烘焙,总是送一些面包啊饼干什么的给他,母子两人都很招人喜欢。
方渭特喜欢隔壁那个家伙,漂亮得像女孩子一样,方渭喜欢一切漂亮的人和东西。
那时候看电视剧觉得大人全都在谈恋爱,方渭也想谈恋爱,可是周围没有小姑娘,全是一群小皮猴儿,所以他把主意打到了那个叫覃纾的家伙身上。
单方面宣布了姓覃的那个是他媳妇儿了。
小区里的孩子都管他喊方嫂。
覃纾自小沉默寡言,便是被这样叫了,也从来没有反驳过,他待人接物都是不咸不淡的,成熟冷静地不像个六岁的小孩。
很快他们上了小学,覃纾的与众不同又凸显了出来。
在一群刚开始学写字的小学生中间,一个已经练了三年多软笔书法的人显然脱颖而出,覃纾的字总是被挂在小黑板上当成范本。
在他们还齐声朗读“this is my pen”的时候,覃纾已经可以脱口而出那些经典动画电影的大段台词了。
覃纾变成了班主任数学老师钦点的课代表。
甚至连元旦文艺汇演,覃纾都可以穿着笔挺的小西装上去弹钢琴,大放光芒。
覃纾这个名字,成为了他所有同学的噩梦。
同时,他开始渐渐被孤立,除了女生喜欢找他玩儿问他题以外,男生都不太看得起这个被老师交口称赞的三好特优生。当然,覃纾本身也不是个和中二病男生一起闹腾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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