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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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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老朽现已七十有八,今年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七年了。

事实上,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我还是个正值十八青春年华的大学新生。当时我正在干什么来着?哦,对,我当时正把我沉重的行李箱搬上宿舍五楼。

但我脚滑了,直接踩空一节阶梯,抱着我的行李箱就稀里糊涂地滚下了楼。

一瞬间日月无光,天翻地覆,然后我便在这个怪异的世界里醒来了。

其实这里和我之前生活的世界没什么不同,如果不是我每过一年就长十岁的话,我甚至还会以为这只是我摔下楼梯后短暂昏迷了一阵子而已。

搁这儿生活就跟看电视剧开了n倍速似的,我光速毕业了,光速工作了,光速退休了。每天一睁眼都是人生新阶段呢。

等等,不对啊!为什么我没有结婚生子的过程啊?

不能吧?不应该吧?这是在暗示我孤独终老吗?

算了,来都来了,还能醒怎么的?

退休后的老人通常都会找点事儿做,但我偏不,我就爱待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谁让我心理年龄其实连三十都没到。

虽然这世界发展了七十年,但还是和我醒来那年的科技水平一模一样。

如果这一切只是我的一场梦的话,那我的想象力也太贫乏了,连七十年后的生活都不愿意想象一下。

看来等我醒来,我还是得多读点书。

作为一个领着还不错的退休金的空巢独居老人,我既不和同龄人挤大清早的公共交通,我也不买菜做饭。

不是不会做,是真的不想做,我懒得要命。

于是大中午的,我迈着矫健的步伐下了楼,去往那家我数十年如一日光顾的小餐馆。

走在半路上,我数十年如一日地路过了一个普通的垃圾桶,没什么特别的。

特别的是,站在垃圾桶旁的东西。

不,不是东西,是一个小孩。

他浑身黑乎乎乱糟糟的,头发略长,鸡窝般顶在脑袋上。他穿着看不出颜色的暗色T恤和黑色长裤,正踮起脚尖扒着垃圾桶翻找着什么,小小的手臂瘦骨嶙峋。

洁癖如我,一般来说,看到这种场景我是会加快步伐远离的。

可是坏就坏在,我瞥向他背影的那一秒,世间的一切好像都开始凝滞不前。对对对,就像影视剧里常出现的那种慢镜头。

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走上前去,我的嘴巴不受控制地开口:“小朋友,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的妈呀,这语气会被当作拐卖小孩的变态的吧?

这个黑乎乎的小孩一点没有受到惊吓的样子,他只是转过头来,亮晶晶的眼睛直直地注视着我,始终沉默着。

我总觉得他的干净的眼神里饱含着一些我无法辨认的情绪。

我又不可自控地开口说话了:“你叫什么名字?爸爸妈妈呢?”

实锤了,拐卖小孩第二步,确认身边是否有家长。

然后黑乎乎的小孩总算说话了,嗓音稚涩且沙哑:“孟戈。”

我还站着等他回答第二个问题,但他又再次沉默了下去。

行吧,知道名字也算一种进步了。只不过……这名字,有点耳熟。

“饿不饿?带你去吃饭?”我说。

如果这个小孩答应了,那么他可能会面临着卖掉身体器官、卖到不知道哪里的重儿轻女的人家里去的结局。

尽管目前说出这句话的人是我,七老八十的我实在不具备犯罪的资本。

小孩点点头,倒是把我打了个措手不及。

我的手定在半空中,不知道该落往何处,最后只好尴尬地收回手,僵硬地迈开步伐,负着手,头也不回地说:“走吧。”

孟戈的胃口很好,还不挑食。我对不挑食的小孩非常有好感,尽管我点的菜从以往的一荤一素,陡然增加到了三荤两素一汤。

在他添完六大碗白米饭之后,我又带他去不远的商场购置了一些生活用品。

现在,我正坐在沙发上,听着浴室里传来的水声,思虑一个严重的问题:我应该把他送到警察局,找亲生父母也好,送到福利院也罢,总之我这样不明不白地把他捡回家,确实不太合适。

“爷爷……”

水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小孩湿漉漉地站在我面前。新买的衣物都洗了,我的T恤十分不合身地罩在他的骨头架子上。孟戈那张漂亮的脸蛋上,水灵灵的眼睛正怯生生地望着我,衣领被发端滴下来的水浸湿了大半。

“怎么不把头发擦干?来,爷爷帮你擦。”我拉过他的手,想要带他走向浴室。

但明显的阻力使我驻足,我回头看他,只听得他小声地对我说:“爷爷……可不可以不要把我送去警察局?”

卧槽,这小孩是不是有读心术之类的奇异特长?

他的声音又细又轻,但还是被我清晰地捕捉到颤抖的频率。我低头看进他的双眼,等他继续说下去。

“我的爸爸妈妈都死了……我去警察局就只能被他们扔进福利院。那里一点也不好……我,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我不想再回去了。”

孟戈可怜又委屈的模样令我完全无法拒绝。

但是,这里的福利院条件真的这么差的?看来真得好好反腐败才行。

我只好强装镇定,弯腰摸了摸他的头,柔声说道:“好,爷爷不送。现在先去把头发擦干好吗?”

就这样,在七十八岁的这一年,我捡了一个无家可归的小孩。

我带他做了体检,办了收养手续,合法合规地成为了孟戈的爷爷。

但在我一直以为这个小孩会同我一样,每过一年就年长十岁,并且还为此庆幸不用体会带小孩的辛苦的时候,我发现了有点不对劲。

时间正常流逝了。

突如其来的变故使我担忧,我母胎单身整整十八加七年,连女孩儿的手都没摸过,更别说带小孩了。

不过我忧虑得太早了。

因为孟戈实在太听话了,他有着同龄小孩都没有的成熟和懂事。

正在长身体的小孩不能像我这个老头子一样,一日三餐都随随便便对付,我开始为了他学着做饭。我戴着老花镜费力地查阅食谱,被中餐的“适量”精神折磨得体无完肤。最初做出来的每一道菜不是糊了就是咸了,不是水加得太多看不出形状就是干得噎人。

但孟戈总是面不改色地全部吃掉,还一本正经地评价说:“爷爷,好吃,但还可以更好吃一点。”

年岁上长以后,待在家里的我偶尔会看电视看到睡着,直接忘记去学校接他放学。但当我惊慌失措打开门时,才发现他早已乖乖地坐在了楼梯上写作业。落日的余晖安静地落在他身旁,像无声的陪伴。

我不知道他等了多久,不安和愧疚涌上我的心头。听见声响的孟戈会抬起头来朝我咧嘴一笑:“爷爷,你醒啦?我才刚刚打开练习册。今天吃什么?”

可我知道他当时正在做这一页习题的最后一道,但之前做过了多少页我无从得知。我只悔恨我这愚钝的脑子竟然忘记了给孟戈配一把家门钥匙。

后来他大了些,当然我也更老了些。很多时候我的身体都会不受控制地颤抖,行动也变得更为缓慢。

这个时候我才更加感受到,收养这个小孩,不是我照顾他,倒更像他来照顾老弱病残的我。

他在学习之余包揽了做饭和做家务的工作。每次我都急忙制止他,让他无需操心安心学习,我来弄就好。

他还是笑得很灿烂,手掌盖上我拉扯他的手,说:“爷爷,不碍事的,你要好好休息。”

他的手掌已经不像当年那样小了。我看着他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以及愈来愈需要仰视的身高,他不再是从前那个瘦弱的小男孩了。

他变成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稳当当地立在我身旁,他甚至还想折下他的枝干为我打造一把躺椅。

后来我便逐渐习惯他的照顾和体贴,毕竟我真的已经到了不服老不行的年纪了。

他的学习任务越来越繁重,晚自习也上得一日比一日长。我担心下课回家后还要继续念书的他会挨饿,只好每日都等到他回家,替他煮上一碗香喷喷的面条做夜宵后,才能安心睡去。

很惭愧,学了这么久的厨艺,拿得出手的竟然只有煮面条。

这还是因为我偶然发现,孟戈在吃我做的饭菜时,只有煮面条才能让他的表情有细微的变化——眼睛微微睁大,眼中的光也比平日里更亮些。

这样的生活虽然重复,但也平淡安逸,让我将这一切都错认为本该就是我的一生。

直到孟戈十八岁的那一年。

他开始频繁地流鼻血,偶尔还会觉得身上很疼。

不过这些都是他后面才告诉我的,因为他太能忍了,在我面前总是表现得云淡风轻。如果不是我发现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我根本不会知道原来他曾在夜里疼得整晚整晚都无法入眠。

这个时候我已经不太能走很长时间的路了。可我心里着急,强行忽视酸痛的身体,也不顾劳累,半威胁半恳求地将他拽到医院做检查。

这个世界给了他不够完美的开头,于是后来的命运也跟着苦涩。

他被检查出来急性白血病。

这种熟悉的感觉又来了。

但我没心情更没时间去思考这种熟悉感从何处而来,因为我正忙着让孟戈这个小孩安心接受治疗。

他太倔了,他一听到治疗的费用之后,说什么也要直接回家。可是我已经是一个半截身子都入土的人了,拿着这些钱又有什么用呢?

我坐在医院冰凉的长椅上,手扶膝盖,气喘吁吁地对他说:“行,你不愿意治疗,那我现在就从这楼上跳下去,反正照你这样的情况也活不了太久了,正好两个月过后下来陪我。”

最后孟戈妥协了。

那段时间我由于日夜担忧焦虑,身体状况也日渐糟糕,爷孙俩双双住院,倒也算另一个角度的好事了。不过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去看他,毕竟他的情况实在不允许他自由活动。

孟戈时常陷入昏睡,氧气面罩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乌黑漂亮的头发也因为化疗早已剃光。但他清醒时望向我的眼神,依旧像我和他初遇时那样,澄澈透亮。

某个傍晚,我趴在他的床边睡着了,醒来时天已经黑透了,只留一盏夜灯微弱地亮在这间小小的病房里。

我缓慢地坐起身来,骨头痛得我呲牙咧嘴。我视线一转,才发现孟戈醒着,正沉默地看着我,还是那样水灵灵的双眼。

我心头一跳,一种不太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他艰难地将凉而干燥的手掌覆上我枯瘦的手背,呼吸的雾气一阵一阵笼上氧气面罩,孟戈气若游丝,词与句断断续续,我只能艰难听清一部分。

“爷爷,谢谢…很幸福。”

“…是不是…都该离开了?”

我再次醒来时,睁眼看见的是医院的天花板,耳边是仪器规律的滴滴声。

很奇怪,我是什么时候走回病房的?我不是还没跟孟戈说完话吗?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

“哥!你还好吗!”一个女孩像阵风似的刮进病房,冲至我床前。

我反应了大概二十分钟,才意识到这是哪里,我又是谁。

我是十八岁的我。

“呜呜呜,他们说你从好高的楼梯上摔下来了,好严重,昏迷了好久,我和爸爸妈妈接到消息就立刻赶来看你了。”女孩长而密的睫毛上轻轻挂着晶莹的泪珠。

我想抬手抚去她的泪水,却发现根本没有力气。

听女孩哭哭啼啼的叙述,我才知道原来之前的一切,都只是我昏迷时的一场梦。

但是太真实了,真实到好像真的就那样过了一生。

所以孟戈也是一场梦吗?

他不是孤儿,也没有得白血病吧?

无论如何,都希望他能过得好,别再经历梦里的那些事了。

这样想着,我一直沉重的心也仿佛能轻松些许。

恢复得差不多以后,爸爸妈妈和妹妹一同送我重回学校。快走到宿舍楼下时,妹妹突然凑至我耳畔,偷偷瞄了一眼正走在前方的爸爸妈妈,轻声问道:“哥,你看见我之前的那本小说没?”

我疑惑:“什么小说?”

“就是那本《在清醒时爱你》啊!哎呀,看完哭了我两天的那本!我找不着了。”

“什么《在清醒时爱你》?”

“算了,懒得和你说那么多。反正你回去记得帮我找一下,蓝白色封面的。”

回到宿舍,我看见我那伤痕累累的行李箱正静静地躺在书桌前。

舍友和我打招呼:“邱易,你好点儿了吗?你可吓死我们了,你的行李我们都收好装回去了,你再检查看看?”

原来当时我摔下楼梯时,老旧的行李箱也在完成了砸我脑袋的任务之后,光荣牺牲,里面的物品四散一地。

我翻开行李箱,上面正躺着一本蓝白色封皮的书。

我拿起来,看了看书名——《在清醒时爱你》。

果然是邱笛这个臭丫头偷偷看小说,还把罪证藏进我房间,被开学收拾行李的我误打误撞地装进来了。

我随手翻了翻小说内容,第一页就将我震在原地。

男主的名字,孟戈。

我想起来了,当时邱笛哭得梨花带雨地和我讲述这本小说的剧情的画面。

原来所谓的熟悉感,是从此而来。

“男主孟戈,从小无父无母,在孤儿院里长大。他又瘦又小,其他小孩还爱欺负他,总之过得很惨,不过还好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孩沈映陪在他身边。”

“不错,‌‍‎‌言‎‎‍‌‌情‌‍‎‎经典开局。”

“你别打岔!反正两个人互相取暖也互相喜欢,可是还没等告白男主就查出白血病了。男主因为没有钱治疗,又怕耽误女主,就做了很多让女主伤心的事,让女主对他失望然后主动离开他。”

“什么狗血‌‍‎‌言‎‎‍‌‌情‌‍‎‎剧,你多大了还在看这个?”

“可是作者写得很好嘛!呜呜呜呜……可是狠心的作者直到最后都没有交代男主最后怎么样了……”

原来是你吗?都忘了问问你,有没有遇见过喜欢的女生了。

不知道我的出现,有没有让你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这短暂的人生也光彩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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