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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完

-----正文-----

我又在203碰见他了。

他也是实习生之一,不过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他在国外念大学,因为长假期回来,便在本地学校实习。

我们的工作其实重复度极高,工作也不需要时刻有人监督着,所以负责的研究生把工作交给我们后便离开,这便是我们闲聊的时候。

我在实验室工作的时段,通常都会遇到她和另一个女孩(我称她为A吧),虽然有时候也会有别的实习学生在,但大多时候,我也是遇见他们两人。

确实是十分怪异。但我发现我看他的次数增加了。一开始我想,这也不怪我,长得好看的人认真工作的模样,任谁也会忍不住多看两眼。后来我却逐渐明白,这也怪我。要是他知道有这样的人在他身边,惦记着他,在暗处观察着他,怕是会连夜逃回英国。

可惜,就算我闭上嘴不再说话,我的感情也会从双眼流淌出来。我无法一直闭上双眼,只能极力控制自己不去看他,甚至只是一个不经意的眼神轻轻扫过我,我也惊得连忙避开。

但即便是这样,他那样温柔的人,也只是脸上闪过不解的神色,却不曾对我恶言。

也不知道为什麽,总是我们三人同时出现在实验室。我不善言辞,又在面对他时字字拘紧,生怕说错话闹出笑话。他曾向我搭话,见我没什麽回应,便不再跟我说话。A又友善开朗,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两人有说有笑,我则在一旁默默听着。

有时候,我们三人也会一起吃午饭。我一个人走在两人身后,看着两人相配的背影,看着他认真聆听的侧脸,听着他们有说有笑。

后来我想明白了。就算我是女孩子,我也走不到他身边。我这样的人,要不是碰巧和他在同一个实验室,恐怕连被他认识的机会也没有。

.

长假过后,他就要离开了。

实验室里的人确实是挺喜欢他的,他不过是在实验室里待了两个月,走的时候,大家还为他举行了欢送会。

我实在是不想去。怕的是要亲眼看到他有多受欢迎,会提醒我与他的差距;也怕在那昏暗的灯光下,我会放下防备,失了神智,再也掩盖不了那埋藏已久的爱意;更怕我知道再见不知是何时,会借着酒意,不知廉耻的向他宣告心迹。我想,我宁愿他只记得我是那个古怪的,不怎麽理会人的实验室同僚,就算好些年后想起,连名字都变得模糊;也不愿看到他得知我的心意后,为难又不知道如何拒绝我的眼神。

我借口那天有约,婉拒了欢送会。上天却向我开了个大的玩笑。我原来想着,那天不如待在实验室,也好过回家看着四面空牆,任由那满腔不捨和爱意无尽蔓延。

接到医院的电话后,父亲已在弥留之际,他对我说不上完整的一句话,便已离去。

以前他一直说,他一辈子最骄傲的,就是我考上了A大,他也能够放心离去,不怕我照顾不好自己。遗憾的是没看着我娶妻生子,他多希望我不要像他这样,走了这条不归路,年过半百,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只能领养个小孩陪陪自己。

他最爱跟护士小姐们说,我有一个念A大的儿子,将来可是要有一番作为的,听得她们都争着要认识呢。

爸,她们要是真的见到,可要失望了,要怪你糊弄她们。

我又想,我还是要让你失望了。

也不怪他,这个念头已在我心中埋伏了许久,与他回应我与否无关。我甚至想,就算他回应我,也支撑不了我留下。在遇见他之前,我已被黑狗折磨了无数遍,万般放不下的也只是父亲而已,如今这里也没什麽让我留恋。就算他答应我,也会因为看清我而离开我,这依旧是我的结局。

其实,我也怕他会自责。我要是自私地为了自己无憾而向他告白,他那样善良的人,肯定会怪自己的。既然他也不会答应我,我又何必告诉他倒人胃口呢。

我大概可以预想到,他得知消息时,错谔又稍稍婉惜的神色了。

.

「其实⋯⋯我挺喜欢他的。」

「不过他应该不怎麽待见我吧,我知道他每星期一都会在实验室,所以我也在星期一回去⋯⋯我跟他搭话,他也不理会我。也对⋯⋯也对⋯⋯他怎麽会看得上我,他什麽都会,哪像我,什麽都不会,只会一直烦着他⋯⋯」

「他早就忘了我了吧⋯⋯」

听到这句,大家想着这小子果然是喝醉了。众人终于受不了他的酒后胡言,起哄之间,有人帮他打了电话,放到他耳边,又给他递了杯酒壮胆。

「⋯⋯师兄,我⋯⋯我⋯⋯」

「请问你认识沈沦吗?」

「我⋯⋯」

「我们刚接到报案,发现了死者,如果是亲属或朋友,麻烦到警局一趟协助调查。」

包厢里仍是众人嬉笑的声音,就连那「碰」一声跌到桌上的电话也难以察觉。

意识沉沦之际,他能回忆起的,却从没有那个人望向他的脸容。

原来沈沦从未看向过他。

注:黑狗可作抑郁症的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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