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讨厌欺骗本身,而是讨厌被蠢逼当做傻子,更讨厌的是,他真的是个傻子。
-----正文-----
自从班辰走后,迟敬成就更少去面包店了,他自己知道,他才不是因为那小孩儿,还是因为林仰。
准确来说,是因为林仰那一句话。
晚上,他坐在电视前听新闻——最近这个家伙坏了,只有声音没有图像,他也懒得找人修理,将就着听,手上折凡尔赛花球。
其实用报纸折这种复杂的花球很有难度,印满油墨的纸很难看清折痕,但是他已经折过太多太多次了,闭着眼睛都记得步骤,所以对他造不成什么影响。
他有这个技能还是在大学的时候,有过一个短暂的恋爱对象,使自诩特立独行的迟敬成发觉——自己心里也住着一只和凡人一样的疯兔子。
可那个人叫什么名字他已经忘了,只记得他很白,和林仰差不多白,很白的腰上有颗红痣,位置不性感也不特别,但是迟敬成的印象很深,大概是因为他俩在一起比较常用的姿势是后入。
比迟敬成大一届,那就叫他痣兄吧,痣兄是个文艺青年,给迟敬成所有衬衣胸前的口袋背面都绣满了山茶花那种文艺。
迟敬成记得他对自己说过,他最大的梦想是他俩一起住在一个永远开满繁花的房间,然后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什么的。
迟敬成一点也不觉得他矫情娘炮,只是取笑他,说:你不知道么,海子写完这诗就自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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