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细腻的肤质,抽一鞭子就该红的滴血了。
-----正文-----
简林英可很少记住什么人的模样,再漂亮的人一过夜他就会忘记对方的脸。
林枫说这点很不好,容易睡重复。
奇怪的是,他记住了那天睡在地上的那个男人。他那日随眼一瞟,男人身上没一件便宜货,手上戴的表都是20多万的,行为做派却落魄得不行。
简林英容易对反常的东西感到好奇,那个男人就相当反常。
除此以外,林枫介绍的男孩最近缠上了他,天天嘴甜的狠,跟在后头叫他主人。
简林英让他真空穿着外套出去,他就裸着在公共厕所塞着按摩棒喊他名字自慰。
其实简林英压根没插入他,男孩骚得让他觉得没意思。
晚上林枫喊他去酒局,简林英问几个人,他从不参加五人以上的聚会,嫌吵。
“六个。”
很可惜,超载了。
“但是李知意不算人,你可以来。”
李知意,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过,简林英手里握着黑色筹码,停了下注的手,这才回想起那天坐在地上睡觉的漂亮男人。
“我来。”
他挂断了电话,把面前一排筹码摞了上去。
是夜,风港四面环海,晚上极易刮妖风,今晚又是狂风邪作,路上除了车没几个行人。
简林英是最后一个到的,桌上开了好几瓶轩尼诗,每个倒了一点,力争把浪费做到极致。
他入座后就看到了角落里的李知意,他坐在那晚见过的男人身侧,全身黑,整个人被衬得更加消瘦,明眸皓齿,皮肤雪白,好看得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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