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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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段真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却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如果能再见到那个女孩子,我想对她说三个字……”
简弘亦看过这个电影这段对白,并且在日后无数引用无数次阅读中不得不记住,而他并不信。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况且他觉得自己除了自己的事业,没什么需要挂心和强求的。
他本以为自己绝不是会想到那段电影对白的人。
他拎得清、看得明,他想要的从未放弃,他不想的从不靠近。
他会把自己看成一个旁观者,让理性死守住日常交接和生活琐事的大门,感性留给他创作的日日夜夜,歌声似乎自有一分灵魂,分去他全部的多愁善感,和为人所动情所痴心所疼痛的一面。
一旦他说,我为你写歌吧,若不是必要的商业交际,那就是最高的期许和赞赏,如侠客论情谊,干下这浮生一大白。
写歌又是那么的枯燥和寂寞,就算以往有人因为他有趣的灵魂而试图开展一段交往,最终总要被他乏味单调又重复的生活冲淡了热情。
人活久了,自然就淡了。
像一江水,哪里都流过,激流汹涌、暗流叵测、静水流深,蜿蜒曲折的、波澜壮阔的都沉淀出点澄澈若无的意思。
所以初识高天鹤,只觉得这是个认真的歌者,那便值得他尊重;又是个犀利口快耿直的人,和他性情不相似,大约交集不会很多;可又是个热情烂漫让人无法招架的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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