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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写写两位狼狗,谢绝拉踩,没有谁比谁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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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六,不上班,我今晚要去听一场live house,所以在打扮上下了点功夫。我穿上辣妹黑裙,化了全妆,Urban Decay牛郎亮片在眼睛上bling bling闪耀。

凌肖约我见面的酒吧开在一家小巷里。它外表清冷寂静,推门进去却是一片缤纷绚烂的世界。音乐声鼓噪,黑夜狂欢舞动,台下摇摆着双臂的人们褪去了白日的疲惫与伪装,尽情释放自我。

舞台上那个帅气的贝斯手,是我的男朋友凌肖。

“凌肖——!”我学着旁边的人把手放在嘴边,喊bravo。我蹦迪的时候纵情忘我,像沙丁鱼一样和其他几百人挤在一起大汗淋漓,放下胳膊时,我无意间擦过了旁边那个人的手臂。

我连忙转头道歉,却在看到他相貌的瞬间怔住。

那也是个帅哥。

而且帅的程度丝毫不亚于我的男朋友。

我隐约觉得他有点眼熟。好像是……杂志上见过的明星赛车手?“光启市年仅23岁的五连冠车王”,原谅我,只记得这个标题了。没想到他本人更帅。

他穿着一件深色衬衫,黑色耳钉在灯下反射出冰冷的光。衬衫的胸口被饱满的肌肉撑出性感的弧度。陌生帅哥气质冷峻,不笑的时候有种猛兽般野性而危险的美感。我掏出包里的口红,撕了一张纸巾,用口红在纸上写下我的手机号,塞进了他衬衫的前兜,还朝他抛了个媚眼:“帅哥,加我哦。”

灯光下他的神色看不分明,但从眼尾到耳根似乎……红了一片?

帅哥的眼眸狭长凌厉,桃花眼和泪痣显得有些薄情,像那种伤透无数少女心的渣男。但此刻他的脸颊染上了落樱般的淡淡粉霞,冲淡了那份渣苏感,甚至显得他有些纯情,就好像是第一次被要联系方式的直男。

乐队的演出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台上的贝斯手望着我的方向,眼中燃着怒火。他翻身跳下舞台,迈着长腿,朝我的方向走来。我不会看错的,凌肖真的生气了,晚霞的火焰在他眼里争斗,一步步都像踩在我的心上。

“我就离开了这么一会儿,你就迫不及待勾搭上别人了?”凌肖脸色不佳,语气夹枪带棒,比平时还要毒舌。

陌生帅哥挑了挑眉,唇角勾起讥讽的弧度,他看向我:“你和他是一起来的?”

我点点头。

“这位……小弟弟,”陌生帅哥望向凌肖,眼中凉薄的笑意像是压根没把人放在眼里,他微微拧起了眉峰,唇角的弧度也往下压了一点,“知不知道把女伴一个人丢在这里是一种很不称职的行为?”

“所以我现在‘称职’地过来陪她了。”凌肖毫不客气地反唇相讥,扫了他一眼,轻蔑道:“你又是谁?还有,说清楚,我哪儿小了?”

“萧逸。”陌生帅哥自报家门,他自上而下地打量着凌肖,扬了扬眉。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怪异的神色和欲言又止的样子处处流露着嘲讽,似乎在说:“你难道不是哪儿都小?”

等等,萧逸?!我突然反应过来,原来他就是隔壁光启市的那个知名赛车手萧逸!

“我是他男朋友,凌肖。”还没等我说点什么,凌肖揽住我的肩,拽了拽我,把我拉向他。这种类似挑衅的行为就像雄性动物之间宣示主权,年轻的牡鹿扬着它的角,试图把一头闯进它的领地的野狼赶出去。

“放心,我没打算和你抢。”面对高度警惕的凌肖,萧逸却只是扯了扯唇角,语气很淡,“再说,如果我真的对她有意思,就不仅仅是现在这么简单了。”

“你想干什么?”凌肖皱了皱眉头,搭在我肩上的手又收紧了一些。

“如果她是我女朋友,我不会舍得把她抛下,让她一个人。”说这话时,萧逸收起了散漫痞气的笑容,眸光骤然变得冷厉,脸上的表情是少见的认真。

“我警告你,离她远点。不管你是谁,都不许喜欢她,她是我女朋友!”凌肖挥着拳头就往萧逸脸上招呼,但萧逸仍懒洋洋地站着,一手插着裤兜,另一手轻而易举地攥住了他的手腕。凌肖很少有这么不冷静的时候。被萧逸轻松挡下的一击彻底点燃了他的斗志,他像个小炮仗一样,又一次捏紧了拳头,出其不意地出现在萧逸身后,快得像闪电侠一样。正当他准备攻击萧逸的肋下时,萧逸突然回头,冷冷地睨着他:“你确定要和我比近身格斗?”

萧逸捏了捏指节,耸了耸宽阔的肩膀,像是在做打架前的热身准备。凌肖收紧了下颌,左手提着拳,右手放在靠近面颊处,是个随时准备进攻的姿态,他的眸光也冷下来,直勾勾地盯着萧逸,莽撞的冲气与蓬勃的怒意让他看起来像只野生狼崽子,浑身透着凶狠。

凌肖的指尖划过一道闪电的弧光,我心里陡然一惊,他竟然……使用Evol了。凌肖的Evol是闪电,夏天被蚊子叨扰得不胜其烦的时候,我问凌肖能不能用他的Evol解决一下蚊子,凌肖还说:“你当我是行走的电蚊拍吗?”

他一般不会轻易使用他的Evol,可他现在浑身带电,目光凛冽,有如刀锋,仿佛下一秒闪电就要劈下。

萧逸掌心向上摊开,一簇深蓝色的火焰在他掌心跳动。光芒持续映照着他们的脸庞。

——闪电与火焰,成熟男人与略显青涩的少年。

如果说凌肖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轻猛兽,那么萧逸就是奔走在荒原上的狼王。

他们的眼神在空中噼里啪啦地厮杀,犹如来势汹汹的狂风暴雨,岩石滚进了大海,浪涛撞上礁石,激出巨响。天空一片漆黑,轰隆——一道闪电骤然劈下!悬崖之上矗立着两个男人,一个能够呼风唤雨、掌控雷电,另一个的火焰裹挟着万木俱焚般的气势,像要将一切燃烧殆尽般席卷而来。

我站在中间,将他们俩隔开:“拜托,看在我的面子上,别打架,有话好好说!”

萧逸不悦地放下手,我顺势把凌肖拉走,“走走走,我们去喝酒。”他还扭头瞪了萧逸一眼,我赶紧扯了扯他的衣角。萧逸可是个肌肉结实、体格强壮的赛车手,要是真打起来我实在不知道凌肖能有几分胜算。

到吧台的路只有短短几步,可我一路上都在给凌肖解释:“我和他之间真的没什么,我只是看他觉得有点眼熟,他是光启市的天才赛车手!《ELLEMEN》封面上的男模!”

还有,102-76-96,虽然我没和凌肖说,但早就已经把这串数字刻烟吸肺。萧逸的身材如此让人垂涎,我不去认识一下岂不是有点吃亏?

“那你怎么不来认识我?”凌肖脸色很臭。

我忍不住笑了一声,“你是男明星吗?”

“你可以当我是。”

说话间我和凌肖走到了吧台前,我抬起头去看挂在墙上的酒水清单,没注意吧台后的调酒师是谁。

“怎么又是你?”耳边蓦地响起凌肖的声音,语气十分不善。

“哦?是你。”我收回了视线,吧台后面那个懒洋洋地坐着,把玩手中酒杯的男人俨然就是萧逸,“我也不想见到你。不过很遗憾,这里是我朋友的店。”

萧逸坐在高脚凳上,长腿微微岔开,指尖轻轻叩打着杯壁,我的目光有意无意地落在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上。他掀起眼皮,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开口道:“喝点什么?”

“你会调酒?”凌肖怀疑地扫视着萧逸,径直绕到吧台后面,胳膊挤开萧逸,拿起桌上的雪克杯,“让开。”

“行,你来。”萧逸勾了勾唇,错开身子,给凌肖让出了位置。他好整以暇地望着凌肖,颇有几分想要看笑话的意思。

凌肖这副样子倒是少见。我兴致盎然地打量着他,他系着店里的咖啡色围裙,转身取下杯架上悬挂的玻璃杯,从架子上拿了一瓶酒,再从冰柜里拿出牛奶:“你们这儿的剪刀在哪?”

“喏。”萧逸抬了抬下巴。

凌肖伸手取过远处台面上的剪刀,在牛奶盒上剪出一个小口。暖黄的灯光映在他脸上,晕出清晰的轮廓,凌肖抿着唇,严肃认真的样子让我不禁有些想笑。此时此刻,他看起来就像一只迫不及待想要开屏的雄孔雀,把自己最漂亮的尾翎展示给我看。

“准备调什么酒?”我强忍住笑意,问道。

“当然是……我独家自制的百利甜,兑奶加冰,超好喝。”凌肖手中动作不停,上下摇晃着雪克杯,冰块撞击发出清脆的当啷声。

“你都不问问这位女士想要喝什么?”萧逸扬了扬眉毛。

“废话,我是她男朋友,当然知道她喜欢喝什么。我可不像某些人,是个没女朋友的单身狗。”

“凌先生以前学过调酒?”萧逸坐在一边,好整以暇地抱着臂。

“这么简单的事,看一眼就会了。”凌肖翻了翻眼睛。他停止了Shake,递给我一杯酒,“尝尝,我独家自制的百利甜奶酒。”

我浅浅地啜了一口,丝滑的酒香与奶香交融,让威士忌都变得好入口。

“凌先生想要喝点什么?”萧逸漫不经心地问道,长指转着吧勺。

凌肖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眉:“不用了,我和她喝一杯就行——”

“别听他的。”我抢过话头,“给他来一杯莫吉托,加点水蜜桃,再加点青苹果,薄荷要多,糖浆要少,多来点冰块。”这完全是按照我自己口味来点的一杯酒。凌肖第一次听说的时候,露出了欲言又止的表情。我猜他肯定在腹诽,这是什么古怪甜腻的喝法?他当然不会爱喝这种清新的果酒,觉得只有女孩子才喝。但我尤其喜欢逗他,看酷哥喝甜酒简直是人生一大乐事。

萧逸熟练地切水果、倒糖浆、搅拌……很快,他调好了酒,递给凌肖。凌肖却把酒杯推到我面前:“我不喝,你自己喝。”

我倒是不介意一个人喝两杯,更何况萧逸调的这杯莫吉托很漂亮,果肉也切得很大块。我捻起吸管,喝了一口。水蜜桃与青苹果块随着冰块,在气泡翻腾的酒液里起起伏伏。

两杯酒下肚之后,我倚在凌肖怀里,红唇泛着亮晶晶的水光,脸颊也染上了微醺的薄红,我微眯着眼,指尖勾起他的下巴:“哟,哪来的小帅哥,长得真不赖。”

“不会吧,你这就喝醉了?连我也认不出?”凌肖瞪大了眼睛。

“那你倒是说说,你是我的谁?”

凌肖不悦地抿着唇,张口正准备说话时,我笑眯眯地凑上去,捏了一把他的脸颊,潮热呼吸带着酒气,喷洒在他的脖颈间,我恍然大悟般说:“哦——原来你是我弟弟啊。”

凌肖的脸色阴沉得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

“谁是你弟弟了?”

“那就是我男朋友喽?”我笑着又揉了揉他的脸颊,他的肌肤光滑细腻,触感冰凉,像块上好的玉。我爱不释手地将手指放在他的下巴处轻轻摩挲,他唇角紧抿,露出锋利的下颌线,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逗你玩的,弟弟,我不认识你。毕竟……旁边这个才是我男朋友。”我复而搭上萧逸的肩,轻佻地拍了拍他。

萧逸皱了皱眉,直起身,抓起墙上挂着的外套就要走。他面无表情的时候浑身自动散发着冷气,气场强大,让旁边的人都不敢靠近。

他被我一把拉住,往回拖了拖。我把萧逸按在卡座里,手还微妙地放在他的大腿上:“不、不许走!”

我显然已经喝多了,什么大胆出格的事情都敢做。旁边的凌肖眼神已经快要杀人了。

萧逸蹙着眉,脸上写满了戾气:“放手,我没耐心陪你玩这种无聊的游戏。”

我被他吓得一怔,不由得松开了手。萧逸攥着外套,披在肩上,转身就走。他的背影冷酷又决绝,像是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从LiveHouse出去的时候,夜空一片漆黑,电闪雷鸣。

亮白色的闪电挟着万钧之势,撕碎漆黑的夜空。暴雨兜头直下,间或响起的隆隆雷声足够惊醒这座酣睡的城市。这种规模的大雨和劲风已经不是一般的雨伞能够抵抗的了,我握着弯折的伞骨,费了老‍‎‎‌‌大‍‎‌力‎‍‌‎‍气才不让伞被风吹走。雨中的我显得很狼狈,裙子湿了个彻底,布料黏在身上,又厚重又难受。转头望见凌肖撑着伞走在雨里,稠密的雨线模糊了他的轮廓,神情是我从未见过的冷漠。

我想起凌肖说他不高兴时会打雷闪电。雨下得这么大,他这是……有多不高兴啊?

凌肖插着兜,眉目冷冷的,走得极快。我连忙跟上他,往下探进他兜里,牵住他的手。

“生气啦?”我扬起脸,讨好地笑了笑,“别不开心,真的,我绝对不会加他。”

凌肖轻嗤了声,不置可否。我也不知道他信了没有。

那天闹得很不愉快,我以为萧逸不会加我的微信了,可是三天后,临近下班时,我放在桌上的手机忽然亮起,弹出微信通知。萧逸竟然……通过了我的好友申请?!

这就好办多了。只要有了联系方式,就没有我撩不动的男人。我没有第一时间和他打招呼,而是静静等待鱼儿上钩。果然,不出几分钟,萧逸发来一个“?”。

【加了我又不说话?删了。】

我心里轻嘲一声,诡计多端的男人。他见多了那些上赶着倒贴的女孩子,我偏要比他更高冷。做了法式美甲的指尖轻轻叩打在手机屏幕上,我顿时计上心头。养鱼第一招,保持若即若离的暧昧,只和他当朋友,不说任何越轨的话,却要每一句都体现着他在我心中与众不同的地位。最重要的是——不能让我的正牌男友发现他。

萧逸本来就不是恋语市人,休假结束以后便回到光启了。我在微信上对他说,下次能不能送我一张比赛门票,他过了很久才回,虽然只是一句简单的“嗯”,但我觉得我和他之间的距离被拉近了许多。

我扬起一个志在必得的笑容。萧逸,很快你就是我的了。

桀骜不驯的男人就像一块难啃的骨头,不能一味顺着他们。我去了解R1比赛,去听他在朋友圈里分享的歌,但绝对不会去猜他那些谜语般抽象的朋友圈究竟是什么意思。

那都不重要。射手座只相信感觉。而我能带给他刺激。

一个月后是情人节。情人节那天是个雨天,我和凌肖约在商场见面,他送了我一枚被闪电环绕的兔子印章。

他今天的声音活泼元气,一副心情不错的样子,逛街的时候一直侧过脸和我说话。话题和平时差不多,吐槽期末成绩,吐槽他改了三稿的论文,吐槽教授假期还过问他的学业。他这么开心,在这时候提分手,是不是不太好?我的心往下沉了沉,但还是开了口。

“凌肖,我们分手吧。”我在一家店门口停下,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今天是节假日,身边人潮川流不息,然而此时此刻,世界寂静得好像只有我和他两个人。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凌肖脸上露出了片刻的茫然,像被突如其来的噩耗给了当头一棒。他的脸色陡然一变,攥住我的手腕,厉声问道:“你是不是早就想分手了?”

见我不说话,他扯起嘴角,冷笑一声,“你为今天这句话,谋划了几个月吧。”

突然——我感到一阵失重,被他提着,整个人拎起来。在路人的惊呼声中,我被他扛在肩头,像抱小孩似的抱起来。我在他怀里不停挣扎,他的手臂箍着我的力度却没有减轻丝毫。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紧绷的下颌线,什么时候……凌肖也变成了这么恐怖的样子?

他开车把我带回了他家。

从卧室门砰地一声关上,他把我摔在床上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玩脱了。没有前戏,没有润滑,凌肖直接抽出皮带,褪下裤子,粗暴地插了进来。他做爱的时候都带着股狠劲,恨不得把自己整个塞进我的身体里,与我再不分离。

在一起的这几个月,凌肖一直很尊重我,平时亲亲抱抱难免有擦枪走火的时候,他却只让我用手帮了帮他。

我喜欢他占有我时隐忍的样子,伸出舌尖舔走他脸上的汗珠。凌肖抱着我到落地窗前,把我抵在冰冷的玻璃上。少年清朗的声音染上了低沉欲色,他冷着脸‎‍‍肏‎‌弄我,模样竟变得有些晦暗。性器在身下进进出出,玻璃上倒映出我们两人交叠的身影。

“再叫得大声点,让他们都看看你这副‌‍‌‎淫‍‎荡‌‎‍的样子。”凌肖低喘着,汗水沿着侧脸滑下,“不是想要我走吗?下面又咬得那么紧,到底是想让我走,还是不想让我走。”

“说话。”

除了娇喘,我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卧室里回荡着噗嗤的水声,还有胯骨击打臀部时清脆的撞击声,凌肖加快速度狠狠‎‍‍肏‎‌干,恨不得把囊袋也‎‍‍肏‎‌进穴道里。我的双乳被撞得一颤一颤,凌肖还捏住我的下巴,把我的头掰过来,和我接吻。我感受到了他在我体内蓬勃的欲望,坚硬,带着炽热的温度。不愧是几把比钻石还硬的男大学生。

但他的床技实在算不上好。莽撞,毫无章法,只是在青涩地占有我,试图从“把我变成他的女人”这件事中找到慰藉。粗长的性器在柔软湿热的穴里进进出出,突然,他把我抱着站起来。凌肖单手垫在我屁股下面,托着我,走到窗边,拉上窗帘,隔绝了窗外的满天星光。

性器随着行走入得很深,我浑身上下与他唯一连接的地方变成了那里。我搂紧了他的脖子,翕张的小嘴却吞吃得更欢。‎‎‌‍肉‌‌棒‎‌‌‍‍的顶端无意间戳刺到穴里凸起的小肉珠,灭顶般的快感几乎将我淹没。在‍‌‌‎‍高‌‌‎‎潮‌‎‍‌‍来临时,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花穴里泌出一股股液体,尽数浇灌在柱身上。我爽得翻了翻眼睛,不由得张开了嘴,殷红舌尖被他勾出来深吻。最后,我喘着气,倒在床上,喉咙里溢出一丝满足的喟叹。

或许是这声千回百转的呻吟刺激到了凌肖,他双眼泛着血丝,抓住我的雪乳,‎‍‍肏‎‌干数百下后,‎‍‍‎龟‍‌‌‎‍头‍‌‍抵进深处,在我体‍‌‎‍‎内‍‎‍‎‌射‎‌‎‍精了。

‍‌‌‎‍高‌‌‎‎潮‌‎‍‌‍之后,凌肖眼圈红红的。我想要安慰他,摸了摸他的脸,却摸到一片冰凉濡湿的潮意。

“别不要我……”他垂着眼睫,粘连湿润的眼睫毛沾上了泪水,像昆虫的鳞翅。而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流露着委委屈屈的神情,活像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他的眼眸比寒武纪凝固着三叶虫的化石还要美丽,却充斥着对我的控诉与不舍。

而我没心情欣赏那片漂亮的灿金色,我的膀胱憋得有点涨,想上厕所。我翻身下床。凌肖却以为我要穿衣服走人,一急之下,拉住我的手:“别走,你不喜欢我哪里,我改就是了!”

他绝望又无措,忽然想起什么,语无伦次地说:“你是不是喜欢听我叫你‘姐姐’?我叫就是了,你别走!”

他一口气叫了我好几声“姐姐”,之后又红着耳根别开脸。

我感到有点好笑,“你都学会打分手炮了,还害羞什么?”

一提到“分手”这两个字,凌肖的眸光黯淡下来。他忽然抬起头,目光炯炯地盯着我,像黑夜中眼睛熠熠发光的狼。当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嘴唇就被咬住了。

“不许分手。就算你找到了新欢,也不可以不要我。”他近乎恳求般对我说,就连呼吸都传达着哀怨与不满。

……

当然,最后还是没能分成。因为我心软了。我真的想不到怎么和凌肖吵架。他看起来又酷又拽,一身反骨,锋芒毕露,实际上每次一有争论苗头的时候就立马乖乖服软。他已经一退再退,低到了尘埃里,我实在不忍心伤害他。

激情过后,他靠坐在床头,长腿一伸,把我抱在怀里。他埋在我的肩窝里,呼吸绵绵密密的一片,带着熟悉的气息,喷洒在我颈侧。我听见凌肖低低地说:“把他删了,好不好?”

他的语气柔和得像在诱哄我,鬼使神差地,我点头答应了。我的手指悬在“删除好友”上方,久久按不下去。萧逸是个绝佳的‍‍‌炮‌‍友‌‍‍人选,但我想和他走心又走肾。通过这段时间的聊天,我发现我和萧逸其实很像。我们都想从某个同样孤单的灵魂里找到爱,只不过萧逸比我更强大,也更自由,他不需要从别人那里汲取温暖,只会在失败的赛后独自舔舐伤口。五连冠车神、天才赛车手……他并非生来就加冕为王,而是背后付出了许多辛酸与汗水。

我喜欢皇后乐队,萧逸也喜欢。我喜欢黑胶碟,萧逸也是。萧逸是耳机发烧友,我便搜肠刮肚,把我从凌肖那儿学来的东西变成我和他之间的共同话题。

脚踏两条船很不道德,但我早在过分喧闹的爱情中变得麻木淡漠。爱情之于我,更像繁忙生活的一味调剂品,好让我卸下白日的伪装,窝在他们怀里做一只慵懒的小猫。

红唇与高跟鞋,黑色漆皮胸衣或者热裤,这些都不能够定义我。与其说它们是一种展现自我的符号,倒不如说它们是我全副武装、用来抵御外界眼光的坚实堡垒。我交往过很多任男友,但保质期最长不会超过三个月。

“你若盛开,蝴蝶自来”这句话其实不无道理,虽然听起来有点像鸡汤,但是搞事业的女人确实最美丽。周末我会和凌肖做爱,也会偎在一起看电影,这都是成年人的放松方式。但我不想陪他一起逛博物馆,或者熬夜到凌晨就为了抢两张演唱会门票。

我是疲惫的社畜,他是青春活力的男大学生。离开校园以后,我和凌肖其实没有太多共同语言了,我在繁华都市中穿梭,赶早高峰地铁,凌肖却能悠然睡到上午十点,还要向我抱怨毫无人性的早八。我只能置之一笑,无法给出实质性的安慰。

我和他处在人生不同的两个阶段。我羡慕凌肖张扬的个性和锐利的棱角,当初也是因为这个才深深地被他吸引,但他终究比我小两岁。年龄差距就像我们之间隔着的一条河流,我在湍急的漩涡中挣扎,而他在岸上,滴水不沾。

凌肖其实很成熟,不像我以前交往过的那些“小奶狗”,动不动就吃醋、查手机,不过……他总是喜欢不留情面地吐槽我。

可我如今不喜欢毒舌,不需要拐弯抹角的在意,我需要热烈、直白、坦诚的爱意,想听对方明确地告诉我:“我喜欢你,不能没有你。”

我和他的关系在热烈之后变成了一杯平淡的温水,在蒙着白霜的那些寒冷清晨,还是会升起一圈圈温暖的氤氲。但我没有精力再陪他去放纵了。

一个月后,公司派我到光启去出差,我约了萧逸见面。约会的地点很特别,不是人来人往的机场,也不是安静的咖啡厅,而是一家开在小巷里、毫不起眼的老式唱片行。

黑胶唱片里的炒豆声很大,即兴的自由爵士乐像一只色彩迷幻的巨大蝴蝶。音乐有时候比‎‌性‎‍‍‌‌爱‍‎‌更刺激。我和萧逸什么也没说,只是坐在一起,欣赏完了一张碟,抬眼对视时,或许是受到音乐感染,我感受到了肾上腺素和多巴胺飙升的感觉。

那是纯粹的荷尔蒙吸引。

“为什么特意来见我?”

“当然是喜欢你啊。”我耸耸肩,直白地说。

“怎么,你那个叫凌肖的小男朋友没有跟着你过来?”萧逸轻哂。

我的手指在他肌肉结实的胸膛上轻轻画着圈,被萧逸一把抓住。

“他已经成为过去式了。”这话其实是骗他的,我和凌肖并没有分手。

萧逸看我一眼,并没有顺着这个话题继续说下去,而是问我:“所以……我是你的新欢?”

人的一生会遇到三种男人,我笼统地将他们概括为:初恋、旧爱、新欢。初恋是枝头青涩的果子,旧爱是温吞的白开水和疗愈伤痛的药片,新欢却是烈酒和凌晨的放纵。

回想起多年前的初恋,我发现那人的面目早已在岁月的长河中变得模糊,我记不清他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他的样貌,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带给我的感觉。

——那是怦然心动。

人类都是视觉动物,他从万顷暮色中走来,不知道是哪座城市,哪个时间地点,我遇见了他,一眼便是万年。但无论当初再怎么心动,初恋的样子都已变得混淆、模糊,就像一张冲洗了两遍的底片。接着就是一个接一个沦为“旧爱”的现任。“新欢”也不可能永葆激情,他们终有一天会成为旧爱。但我享受与他们在一起的每时每刻,这就够了。

“做我男朋友吧,萧逸。我以后可能会留在光启市,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这里。”我把落下的头发夹到耳后,抬眼看向他。

“要是我不想呢?”

“那我就只好霸王硬上弓了。”

……

当我把现任男友萧逸带到闺蜜面前的时候,她把我拉到一边,小声惊呼:“天哪,也太像了。”

“嗯?什么太像了?”

闺蜜啧啧两声,“你的现男友,和之前那个小狼狗啊!你不觉得他们很像吗?你挑男人的口味还真是从来没有变过。”

仔细回想起来,我发现好像的确是这样。我喜欢野性难驯的酷哥唯独对我温柔,所以交往过的几任男友总会有某些共同点。但我绝不是在萧逸身上寻找凌肖的影子,他们是独立的两个人。事实上,我没觉得他们哪里像——除了这两人都喜欢皇后乐队。

凌肖喜欢慵懒迷幻的《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而萧逸喜欢那张名叫《Hot Space》的专辑。忧伤的音调,舒缓的节奏,晦涩的情绪……他们把真实的自我藏身于音乐之中,冷酷与桀骜都变成了保护色。

这才是我喜欢狼狗型男友的原因。

不管是萧逸还是凌肖,吃醋时都会露出丧家犬的颓相,狂躁地走来走去,磨着后槽牙恨不得把情敌撕得七零八碎,但见到我又开始呜呜咽咽,不敢对我发火,只敢揽着腰往我怀里钻,收起锋利的獠牙和爪子,委委屈屈地想问我要个说法却又不敢。凶恶的狼崽子打碎了自己的牙,戴上口枷,满腔嫉妒和醋意都化成撒娇,他们想弄疼我,占有我,留下自己的痕迹,却又怕我生气,最后只能闷闷地说一句:“一定要最喜欢我。”

初恋约的公园,旧爱刚离开房间,新欢在咖啡店。很难说哪个更可怜,做不出抉择只好全部留下。戒指、项链、约会和特殊的称呼,都仅供怀念。我不知道还能爱萧逸多久,也许某天我也会像当初离开恋语一样,离开光启。

但是时隔多年,我会回来,站在大街上,于汹涌人潮中找到他的身影,对他说声:“好久不见。”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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