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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尝试写点什么,但是我面对我手中空白的纸页一时竟不知道该如何写下去,笔落在纸上,晕开了墨点。我揉了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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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尝试写点什么,但是我面对我手中空白的纸页一时竟不知道该如何写下去,笔落在纸上,晕开了墨点。我揉了揉因为长时间低头而酸痛的脖子,窗帘和窗帘之间的缝隙有昏黄的光透进来,显得我有些迷茫。我想起来我很久没有出门了,依稀记得上一次出门应该是我的粮食全部被我吃完,过了两天靠喝水和吃泡面的日子后,我觉得再这样下去迟早会饿死。抱着这样的想法,收拾了一下自己然后出门。反正不管出门的原因如何,从我住在这里开始,我出门的次数屈指可数,见到邻居的次数也屈指可数,但是每天晚上与他们一墙之隔也能体会到桌上牌局的激烈,桌下男人们的躁动不安。想到这里我微微笑了起来,隔壁似乎安静了下来,我知道那是每晚兴至‌‍‎‍‌高‍‌‎潮‍‌时主人家总要给他的牌友们叫上一份外卖,电脑右下角的时间告诉我现在是凌晨十二点,我却也有点想吃对街岔口的炒面了。长时间的没有外出让我很难下决心出门,我面对世界的本事比新生儿还不如,举起拳头的勇气甚至比不过牙牙学语的幼子。

我站起来把窗帘拉开,电视剧里那种拉开窗帘阳光洒满卧室的情形不会发生,现在是凌晨十二点,我决定出门,走上五分钟的路程去对街的岔口吃一碗炒面。对街岔口卖炒面的老板人很好,他会一直开到第二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家里有个可爱的女儿,孩子的妈妈经常会给老板打下手,在晚间外卖忙不过来的时候,夫妻两人也有条有理的。我每次看着他们,都像看着我的父母。我偷偷的笑了一下,我的父母才没他们那么年轻,不会为了生计奔波,也不会给我下厨炒面,更没有一点人情味。

好像想得有一点多,从我住进这里开始,我就经常会这样思绪总是跑偏,不过这不碍事,不会碍着我要出门这件事,我想毕竟我要出门了,虽然很久没有出门,可是我不会忘记我这个样子出门会被人当做奇怪的大叔。出门对我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应该好好对待生命中那些很重要的事。我打理自己,像剃掉长长的胡子,把落肩的头发扎起来,刘海剪掉,换了一身衣服。像点样子了,我这样告诉自己。

其实说是五分钟,我很快就走到了对街,十三线小城市的晚上十分安静,路灯昏黄,我知道他们过了四点才会被关掉,现在这个季节估计会稍微晚一些,夜风有些凉,我紧了紧我的外套,马路边的落叶被我踩碎,枯枝将我跑偏的思绪拉回来,排档的灯也是‎‎黄‍‎‍‌‎色‎‎‍‌的,跟路灯相得益彰,也许这就是在夜晚谋生的人的特征吧,既合衬又突兀。我今晚似乎有些啰嗦,这样碎碎念的直到我的目的地实在是让人有些困扰,也许是因为小城市的安稳,让我有了一种投机得来的老年的感觉。我走到排档老板的红色搭棚里坐下,女人有些慌乱的在炒锅前翻炒,看到我来对着我点了点头,我没有看到老板,想了想现在是凌晨十二点他应该是出去送外卖去了。他们家的小女儿坐在安乐椅上点头,眼睛都快睁不开了还是吵着说要等爸爸回来,我安静的看着女人训斥吵闹的女儿,这里的吴方言我一个字也听不懂,但我也无需开口老板和女人对我的口味都很熟悉,只是一碗十块钱的炒面加一碗不放葱花的热汤,无论是夏天还是冬天,都是如此。

我从不着急上菜的时间,从不挑剔口味,就算他们叫年幼的小女儿来给我炒面都没有关系。我自觉是一个很安静的人,在这里我没有朋友,没有人会来敲我的门,我罹患和阿尔贝蒂娜一样的精神疾病,但却不会有一个像马塞尔一样神经病的人来打搅我。可以深夜整理好自己来吃一碗炒面,可以长达一个月不出门。红色搭棚的短布被夜风吹开,这个点街上理应没有行人,我却一眼看到了广场上站着的青年。

“哥哥,喝水。”老板可爱的小女儿给我递了一杯温水,我看着她久久没有理会,她将水放在桌上,“哥哥,你不要吗?”

我没有回过神,只是很久没有回神,不是别的什么原因。那杯水我没有去拿,小女孩对我做了个鬼脸就一蹦一跳的跑走了,我没去拿那杯水是因为我知道,现在的我一定端不住。

在我碰见他的时候,我所有的自制力都化为乌有,所有表面上的从容不迫都只是为了掩盖我内心的兵荒马乱。

突然我发觉,今天出门的原因只是我想吃一碗炒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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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知道在写什么的一天

阿尔贝蒂娜和马塞尔是作品《追忆逝水年华》中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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