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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牛逼的巨巨,总想有真爱粉,这是举世公认的真理。

-----正文-----

凡是牛逼的巨巨,总想有真爱粉,这是举世公认的真理。

“你个黑粉!”他跳起来,指着沈清秋的鼻子。

“我只黑不粉。”对方淡定地呵呵。

“别看我这样,曾经也是位怀揣文学理想的有志青年好吗。”尚清华,原身为终点网上黑子和打赏数字一样华丽的向天打飞机大神难得一脸正气地道。

“我也是有写过纯文学的。”

在他还没有成为那位日更两万,一万九都是小学生文笔的肉,还有一千是风景的网文作者前,曾经也是位窝在自己脚臭味重的都能盖过泡面馊味的出租房里,昼伏夜出执着地拼命书写着自己心目中“文学”的天真青年。

每个深夜,对着自己删删改改无数遍的心血稿件,或是踌躇满志,做着一日得到出版社亲睐,迎娶白富美,升职总经理,当上 CEO……总之走上人生巅峰的美梦,或是陷入无限的迷茫。

对未来的一点点渺茫希望,很快就被黑暗的现实吞没了。不吃不喝一个月写出来的稿件,被退稿后比厕纸还不值钱。

这个时代,梦想已经再难打动别人,大众追求的是“爽”。

现实里受的委屈,有主角来替自己出气;现实里赚不到的财富,有主角来替自己掠夺;现实里泡不到的妹子,有主角来替自己攻略;现实里破碎的梦想,有主角来替自己实现。

读者看得爽,作者写得也爽。

再也用不着在失眠的夜里祈祷自己躺在无数个编辑邮箱里的稿件能遇上知己,只要有人渣的配角、 痴情的女主和爽快的剧情,就算搞不清角色是筑基还是元婴也没关系。整整两千万字里,唯一算设定得比较认真的也就是各种怪物了。

“你还记得自己设定过一种千年出世一次的植物吗?”

“……”他一怔。

沈清秋莫名其妙地道:“你看我干什么?”

“没什么。”尚清华一笑,“就是觉得,你果然是我的忠实读者啊。”

日月露灵芝栽在灵气充足之处,加以精心培育,血气浇灌,就能种出肉体活躯。

这样的天材地宝,自然不是轻易能栽培成功的。

他捧着手心里最后一株幼苗,额上汗珠涔涔。

“卧槽,哥可是作者啊,没点金手指就算了,连自己设定出来的东西都养不活,还要不要混了……”

微微颤抖着的双手将日月露灵芝埋于土中,尚清华的神色认真到近乎狰狞。

“这次绝对会成功。我可不想让那家伙扑街前把我也戳死……”

他不会让沈清秋死在这里。

“你这是要我死吗!”砍大纲一时爽的作者大惊失色,“我想不到该怎么搞定天琅君啊!”

挟持他的忠实读者挑眉:“想不到就现在想。这个世界的逻辑都是你建立的,按照你的思维,一定有解决的办法。”

“……你不是说天琅君很难打吗?”

“是很难啊。”

沈清秋脸上的黑线逐渐转化为想要痛殴面前这家伙的咬牙切齿:“这赢得有逻辑吗?”

“再厉害的BOSS 也赢不过男主,这就是作者大大我的逻辑!”坑爹的向天打飞机菊苣理直气壮道。

无论是多强的敌人、无论是多大的危机,你都不会有事的。

这世界建立在我的思维之上。

这世间万事万物的法则,都受到我最深沉渴望的制约。

“主角变成了基佬,你就一点也不心塞?”沈清秋斜眼。

“我为什么要心塞?”他哈哈一笑,“与其写个种马男,还是现在的冰哥比较符合我的写作理念。”

被主角掰弯了的反派嗤笑一声:“你的写作理念就是写基佬?”

如果是我原本写的那个主角,一定不懂得怎么珍惜现在的这个“沈清秋”。所以,他变成了这样的洛冰河,我很高兴。

我得不到的东西,我笔下的主角会替我得到;我守护不了的人,我笔下的主角会替我守护。

此即是,作者对读者的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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