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星君的卑鄙之处,就在于他特意用女声假音,唱了当初是姬嫣然成名曲之一的《摘星》。
“也没有来拿过授权,就唱了嫣然的歌,而且还故意唱的和嫣然当初唱的很相似,这个家伙……真卑鄙!”
所以就连一贯好脾气的文暖暖,也看不下去的这样说道。
只是靠着买不属于他的情怀,最后这场的胜利依然属于了太白星君。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陈默看了一眼姬嫣然,确定纪嫣然的情绪还算稳定,好像并没有会突然爆发的迹象之后,才这样说道。
当初,陈默为了让姬嫣然脱离火鸟传媒的人身控制,特意仔细研究过火鸟传媒与姬嫣然所签的合同。
如果陈默没有记错,那份合同里有着一条写的毫无遮掩的霸王条款,那就是姬嫣然所演唱的那些歌曲,姬嫣然本人只有选择演唱不演唱的权利,至于歌曲的各种版权就全部归属于火鸟传媒,在原词曲作者允许这条件下,火鸟传媒有完全的再处置权。
仅仅只是这也就罢了,更可恶的是按照那霸王条款的附加条款,连姬嫣然在与火鸟传媒合同期之内,自行创作的歌曲火鸟传媒也拥有着处置权,并且因为“悉心大力培养”而需要补偿的缘故,火鸟传媒不需要姬嫣然再做授权,就在一定时间内也拥有那些原创歌的授权使用权利,这个一定时间的长度单位是——五十年。
如果没有意外,这个太白金星卖情怀式的唱姬嫣然的《摘星》,必然是在这之前就已经得到了火鸟传媒的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唱腔、动作上对姬嫣然的高度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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