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事后警方的一系列勘察当中,他们发现凶手在逃离的时候似乎非常仓促,不但没有来得及回收诸如被遗弃的摩托车这样距离案发现场较远的道具——事实上,他也不可能回收,因为千羽他们在那边埋伏了很久,一直在等待凶手真的回来取走摩托车的可能性。
但令人在意的是,他在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痕迹,除了遗留了一把带着些许血迹的短剑:根据伤痕鉴识人员的判断,这把短剑和刺杀死在桜屋的死者樱正造先生的致命武器很可能是同一型号。
为什么凶手要带走其他所有的东西,却单独留下了这么一把一旦残留了他的身份信息,就有可能让警察锁定他的可以成为重要定罪证据的行凶武器呢?考虑到警方几乎没有找到任何其他核心证据,这把刀是由于疏忽的缘故才被单独被遗弃在这里可以说是一件令人相当难以信服的事情。
是不想,还是不能?前者的话,对方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而如果是后者,究竟是缺乏携带能力到了何等地步才会将这么重要的潜在证物遗弃在这里?
在这样的茫然之下,警方最终也没有能够整理出值得追寻的线索和破案方向,最终只能重新将精力放在之前樱正造被杀的现场。
但是,之前的那个现场也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他们在鸭川的河水当中寻找了许久,却也没能找到行凶的凶器或者任何可以作为潜在凶器的东西,所以铃木园子的证言最终也没能起到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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