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和煦,晨光微熹,柔和的阳光将我和嘉宝的身影拉得老长。
五尺男儿的我与嘉宝身高相差无几,甚是般配。不过这份般配得多亏嘉宝穿了平底鞋。
我内心里其实是不大乐意和穿高跟鞋的女生约会的,一方面是因为这类女生看不上我的海拔高度。另一方面则是高跟鞋与地面碰撞所发出的“哒哒”声,总会让我产生一种在骑马赶路的错觉。
嘉宝大抵是那种温柔型的大家闺秀,有着江南女子的小家碧玉之气。她谈吐斯文不狂暴,举止优雅不低俗。她的一颦一笑,皆是颜面如花。
而我就更不一般了,走路时霸气侧漏,睡觉时尿液侧漏。
现在意气风发的我就像是美洲动物园里雄孔雀尾巴上那闪亮夺目的炸了毛的羽毛,充斥着雄姓的成熟魅力。
我一直以为才不会有视力正常的姑娘来鸟我呢,但是嘉宝已经近水楼台先得月地鸟上了我,而且完全是出于自愿的,我并没有采用催眠之术的辅助工具,这无疑让我感动得泪尿俱下、无以言表。
作为小鸟依人的男友,可能我是个明智的选择,细致周到服务式的体贴,够舍得孩子套狼般的自掏腰包去给她买最好吃的棒棒糖。
但恐怕作为哺子养妻的丈夫,仪表严重扯后腿的我肯定是不合格的,只要孩子是我亲生的,那么他多半会眼睛早早地戴上眼镜、身高低于平均水准、相貌不忍自视……
或许对于嘉宝本人来讲,把大号抱枕玩具熊之类的当成老公更合适,至少玩具熊不会像我这样孩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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