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9月30日,我一直觉得月底其实不太适合作为结婚日子的首选,但是楼上的准新人夫妇显然并不这么认为。
此时此刻他们正准备杀猪宰羊庆祝一番,虽然在具体意见有分歧,但是我和小四还是以伴郎的身份受邀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生性多疑的小四觉得这件事有些蹊跷,我们和楼上的住户只是偶然才能碰上一面,在原则上是属于那种低头不见、抬头也不怎么见的邻居。
理论上只有刎颈之交的朋友才能当上伴郎,而我们只是“打招呼”之交。
我则不以为然,他们或许只是想多收几份红包钱而已。
手头有点紧的我现在十分强烈地觉得随份子是个陋习,因为我和小四最近都没结婚的打算,而楼上的邻居已经将结婚宣言付之于实际行动了。
如果他们因为夜间的夫妻生活并不美满从而离婚,然后再各自结婚的话,我们还要紧接着再随一份红包,这样一来两份钱就从我们的口袋里不翼而飞了,找谁说理去。
即使他们不离婚而我们结婚,轮到他们心不甘情不愿地随礼钱了,这样虽然表面上互相赠送的份子钱相互抵消了,实际上考虑到货币经济学的通货膨胀以及货币贬值,年轻一辈的我们终究还是随份子这一陋习的最终受害者。
小四于凌晨四点就恍恍惚惚地从床上爬起来梳洗一番以便在婚礼现场看起来潇洒整洁,具体的流程就是花了三分钟一丝不挂地去浴室冲洗一下他那看起来像剃了毛的狒狒般的身子,然后花三十分钟用发蜡开始定型他那软趴趴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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