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格鲁德没有食言,正午前就将行囊准备妥当。
前往矮人王国的人员选拔也毫无大意地进行。
以他的儿子利格鲁为首,共有五组成员。再来就是我跟兰加。
话说回来,不让利格鲁当队长没关系吗?
我有点担心,但他们似乎都能接受。
利格鲁德好像也跟著返老还童,整个人干劲十足,看样子是我多虑了。
接过行李后,兰加喜孜孜地让我骑到背上。
弹~~!我的身体陷到兰加的毛皮堆里。比想像中更毛绒绒,骑起来好舒服。
为了不让自己摔下去,我用周围的毛固定身体。这时就要请出「黏丝」。当骑士没手脚真的很不方便,只好用能力解决。有机会就该善加利用。
我一直暗中练习操纵蜘蛛丝的技巧。
用丝砍断敌人!这也是一种浪漫吧?虽然不知道学成的机率有多少,但我有的是时间,慢慢练习吧。
行李装了钱跟食物。
食物可以吃三天。如果花的天数更多,就自给自足搞定。
其实可以多带些不会变质的东西啦,但我们想让行囊尽量轻简。
是说只要吃进肚子里,想带多少就带多少……不过,人总是需要一点磨练。
因为我不用吃饭,才能这么理智吧。
财产有银币七枚、铜钱二十四枚。
这金额实在不多。
我一开始就不抱期待,钱少也没什么大不了。之后的事过去再想吧。
*
据说以哥布林的速度步行去矮人王国,要两个月才能到。
森杯里有条大河叫艾梅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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