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这位郎君如何称呼?”
棕发婢女问话间,一面倒水研墨,一面用碧绿的眸子上下打量着年轻文士。
只见他穿着老款式的右衽袍服,左右袍肩缝了两块歪七八糟的补丁,脚上的远游履又脏又破,连两边的大脚趾都露了出来,看起来非常的穷苦落魄,而早已看不出原来颜色的巾子下面,是一张红到下颌的脸,肩头也长得很奇怪,比一般人略显高耸,样貌算不得俊朗,甚至可以说……有点丑。
丑文士随意地拱了拱手,答道:“马某行一,字‘宾王’。”
这时,另一个黑卷发的胡婢铺好了纸张,取了一支笔递到马宾王的手上,马宾王也不含糊,从容提笔蘸墨,便在纸上龙飞凤舞起来。
不消片刻工夫,马宾王就搁下了笔,两位胡婢觉得此君虽形象不堪,可这字写得的确漂亮,却也自知不能做主,只得待到笔墨稍干,将纸张交给了门内一奴仆打扮的少年。
少年奴仆也觉得这字写得着实不俗,不由有些怀疑地看了眼马宾王,这才转身离去,又过了约莫一刻时辰,那少年奴仆去而复返,再看向马宾王的眼光已然变得大不相同,只见他躬身施了一礼,恭敬地道:“我家主人有请马郎君入内小酌。”
马宾王微笑着点头回了一礼,随即理了理自身既破且旧还脏的衣袍,便在门口一群人好奇的目光注视下,跟在少年奴仆的身后,大摇大摆地跨进了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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