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存完钱回来,叶枫特地找了一家卖笔墨纸画的店里买了一些字帖和毛笔回来练习,他觉得练字帖对磨练自己的性子很有作用。
毛笔主要分为软毫,硬毫和兼毫。
叶枫用的兼毫笔,这种笔的特征是软硬适中,适合他这样连入门都没有掌握的初学者,用的也只是一般的毛边纸,现在的叶枫还不至于用宣纸练字的地步。
在练了一会,叶枫逐渐找到了感觉,最起码写出来的字不是那么的难看了。
他把纸张平铺在桌子上,然后写了两行字。
不争一时义气。
不计一时长短。
这句话是叶枫写给自己的。
葛璋现在有钱了,忘了他央求沈霞往娘家借钱的时候,也忘了之前他是怎么哀求自己带带他的。
当时葛璋的话还言犹在耳:“看我现在也不小了,27岁了,都说男人30成家立业,可沈霞从毕业跟着我到现在,我连成家的勇气都没有,枫哥,我这人也就会点计算机,你看看我有什么能做的,能不能往前带带我?”
可是这些,葛璋都不记得了。
他就记得他给了沈霞二十万。
也只记得他现在负担工作室人员的工资,开销,而叶枫不断的从工作室分走五成利润,可是他忘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没有叶枫,他什么都没有,还是只是一个只能守在只有两台二手电脑的阁楼开着没什么人来的培训班。
人嘛,总是健忘的。
叶枫自认没那么高尚,葛璋跟沈霞的事情,他不会去管,也不会去想,跟他没什么关系,但是葛璋在工作室的方面翘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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