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莱克斯,和堪萨斯农民之子克拉克。
他俩之所以能成为朋友,还要追溯到那场车祸。
众所周知,在人际交往当中,第一印象往往很重要。
克拉克是莱克斯的救命恩人,又跟对方的教父关系匪浅。
两人通过几次碰面,很容易就产生了好感。
后面的相处过程,更是让他们的友谊迅速升温——这样听上去可能有些奇怪。
莱克斯和克拉克都是没什么朋友的自闭男孩,不会缺少共同话题。
所以,骄傲自负的富二代,与性情温厚的农民之子,逐渐成为了挚友。
说到这里,不得不感慨一声。
超人似乎总能吸引到有钱人的注意,从莱克斯-卢瑟到布鲁斯-韦恩。
一个是大都会的资本家,另一个是哥谭的人民富豪。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除了富有以外,那就是都和克拉克-肯特关系不一般。
再想到,超人还有个老爸是五角大楼将军的记者女朋友,简直人生赢家模板。
不过也可以理解,毕竟献祭了一整个星球的同胞,才换来这份运气。
莱克斯离开宅邸,开着崭新的跑车来到肯特家门口,按了两声喇叭。
没过多久,挂着两个黑眼圈的克拉克就出现在他面前。
“上车。”
戴着墨镜的莱克斯,扬了扬下巴。
“难得的周末,你居然只是在家睡觉?能不能有点精神!”
克拉克苦笑一声,他白天忙着学业功课,橄榄球队训练和挖墙脚。
晚上穿着超人制服,从堪萨斯跑到大都会打击罪犯,惩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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