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拿着绣球,对陈幼澜的方向拱手行了一礼,道:“小生自认一时间做不出跟那位公子一样好的诗,就不丢人现眼徒增笑柄了,谨罚酒三杯,权做为这首好诗贺!”说完,他爽快地端起酒杯连饮三杯,动作很是洒脱。
李信看他酒杯不小,一开始还有些担心小孩子的肝脏能不能耐受得住这么多酒精。不过转念一想,对哦,这又不是二锅头,最多最多也就酒味饮料的程度而已,有什么好担心的。他默默摇摇头,喝了一杯茶水。
少年认输认得很干脆,话也说得很漂亮。所以在场没有人觉得他这么做有什么问题,反而纷纷点头,看样子甚至有些欣赏他。之后,少年就把手里的绣球交给相近的人。那人也有样学样,对陈幼澜的方向拱拱手,连饮三杯,将绣球交给别人。
认输本来是一件挺丢人的事情,但输给陈幼澜这首《乞巧》,说实话,也没那么丢人。至于罚酒什么的,只要美其名曰“为好诗贺”就行,还能变成风雅乐事。所以,每一个接到绣球的人最后都自觉地豪饮三杯,然后笑着把绣球交给别人。
秀秀姑娘见此情景,在阁楼上笑得更开心了。在她主持的诗会上出了一首好诗,并且还压得在场文人没有人敢再动笔,这样曲折的情节显然比单纯出了一首好诗更吸引人眼球,更容易被人们津津乐道地传播。她知道,自己离成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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