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我写便是了……”颉利忍不住暗自叹了口气,稍微恢复了点点精神,很是光棍的跳下马背,费力的抽出了笔,寻思了一下,撕下了内衫铺在地上以示庄重,亲自书写降书顺表。
颉利可汗磨磨蹭蹭的书写感怀,花了将近半个时辰,近乎千字的降书写好,吹干墨迹,让人交给秦风过目。
“你这字写得真他娘的,有个性。”秦风强忍着骂人的冲动,为了看清楚这狗爬鸡爪一样的文字,花了不少的功夫。
老脸通红的颉利可汗讪讪一笑,他们突厥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能用笔写出汉字这门最深最难学的文字已经很不容易了,美观什么的那是想都不用想。
自从秦风在草原上展露头角,颉利可汗就费尽心机的去调查这个从石头里迸出来一样的青年将军,这一查可不得了了,原来这个让他头痛的秦风来头不小,而且还是大唐皇帝的乘龙快婿,开始他以为是李世民的偏爱,可后来才知道秦风能有今天的地位,都是他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自己爬起来的,他的岳父、父亲,根本就没有给予他私下的帮助。秦风除了会打仗,文才亦是极其出色,在中原有“三绝圣手”之名,最先出名的是他的字,他写的那手字,称之为一字千金亦不为过。也正因为知道秦风的来头,所以,对于出游的他带有纸笔并不意外,诗人嘛,不都是如此么?
让一个书法界的宗师鄙视,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宗师嘛,又有几人能比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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