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脑飞快地思考。那一瞬间,我想了很多,很多。
我内心是喜欢林玲的,也可以说是爱她的。她比我大了几岁,她是福建人,她习惯喝铁观音,她喜欢唱闽南歌,她爱煲汤给我吃,她想留在成都,她想天天唱歌给我听。我呢?一个十七岁的穷小子,一无所有,住在泥瓦土墙竹笆楼上,扯猪草,捉泥鳅,当街娃儿。
我拿什么去给她幸福呢?如果让她为了我,孤零零地一个人背井离乡来四川,这是爱她吗?如果她和我在一起,陈阿姨是不会反对的,但是陈叔叔呢?本来他们的关系就比较紧张,这怕要搞得“鸡犬不宁”“父女反目”。爱是自私的,但是这样自私地占有一个弱女子,却让她断了回娘家的路,我觉得是不对的。于我而言,可能一辈子就和她在成都生活,守住三尺柜台,进货,卖货,生儿育女......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我还没有想清楚自己要选择什么样子的人生。
家里早就传过话。是在荷花池做生意的远房亲戚二姨娘的话。她说是介绍一位家乡人的女儿给我。那家人也是在荷花池做小电子产品批发生意的。如果我们结婚,就把现在的摊位拿一个给我们做。我们不需要出本钱,摊位费他们出,货从他们那里拿,卖了把本钱给他们,赚的就我们两个要。大人的意思是,不好拂了亲戚的好意和面子,让我一定要考虑好,人家的条件是很好,如果能够成了这桩事,家里的压力也要减轻不少,大家还会跟着粘点儿光。家里是没有钱给我娶媳妇的,也没有钱给我修房子。要我好好把握住机会。所以我心里很难很难。难的是,家里人考虑的很“周全”,说得也是我面前的现实。好像“好生活”,只要把握住这个“婚姻”就“唾手可得”了,就能“摇身一变”当“老板儿”了。可是我内心不是这样想的。我的人生不是这样的,虽然在我的心里还没有想清楚我要过什么样子的人生,但是这不是我想要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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