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兰亭虽然个子没董锵锵高,但力气还是有些的。他单手挡开董锵锵的手,皱着眉头又坐回到椅子上:“我不……走,我酒……还没喝完呢。”
董锵锵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雷兰亭的胳膊十有八九是骨折了。他呵斥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喝?你这胳膊如果折了得马上接,不然该落下后遗症了。”
“我知道我有病,但不是骨折,你知道是什么吗?”雷兰亭自问自答道,“是穷病。我的药就是野猪,特别特别多的野猪。你如果有野猪就给我,没有就别挡着我喝酒。”
“你这人怎么不懂好赖话?”董锵锵有点急眼,“你就算是想抓野猪也得先养好伤吧?你不接骨头难道要当独臂猎人?”
“不去。没钱。”雷兰亭的脾气又臭又倔,他猛地抓起一大把薯条,狼吞虎咽地塞进了嘴里。
董锵锵知道上赶着不是买卖,见对方油盐不进,他故意赌气道:“那你好好享用美食吧,我还有事,恕不奉陪了。”
他刚一转过身,雷兰亭忽然停下手里的动作,歪着头问道:“你是不是现在心里特高兴特得意觉得我活该?”
“你什么意思?”董锵锵站住身形,转身问道。
“行啦,别装了。看你现在这身行头,我就知道你挣着钱了,对吧?”雷兰亭朝董锵锵的手腕努了努嘴,“这表我认识,欧米茄超霸,上万吧?”
董锵锵晚上跟云哥吃饭,第一次戴超霸,本意是为了让云哥高兴,出门前走得匆忙忘了摘下来,结果被眼尖的雷兰亭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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