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奇的世界里,一个“商人”最需要弄明白的不是自己的商品价值如何,而是自己的“商业合作”定位,一份传奇级资源要卖给谁、谁会愿意买才是最需要考虑清楚的事情。
毕竟商品的价值随时都可以变动,甚至对于每一个传奇职业者来说,从没有什么商品的价值是固定的。
就比如朋克手里的“神性”。
这东西稀有吗?很稀有,大多数晨星职业者都弄不到手。
但是它真的值钱吗?恐怕不一定值钱。
至少如果没有“救赎者神性中和药剂”的配方的话,普通传奇职业者除非脑袋有坑才会买这么一个“毫无用处”的东西。
所以,拿着自认为“奇货可居”的商品叫卖是最傻的经营行为,那种“商业合作”模式不但无法吸引到真正有价值的合作者,反而还会引起贪婪强者的窥视。
“糖果商人”米米贝滋的经商历程中显然不会出现那些低级错误,她在宣传自己的“业务”时只是宣传自己的“商业意愿”,从始至终从没有暴露自己具体的商品内容。
因为这个精明的“小商人”很明白,“商品”只有在卖给“正确的买主”时才能得到利益,传奇层次的财务交易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变成一帮人挑挑拣拣的菜市场。
比如此时此刻,当朋克面无表情的询问出“你有什么有价值的情报吗”这句话时,米米贝滋既没有火急火燎的开始拿出一长串情报清单,更没有把这样一句明显的“试探”敷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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