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正仲没有说什么,只是回手抽出自己身侧箭囊内的一支箭矢放在桌上。
高传礼仔细对比了一下两支箭矢,很快就发现了这二支箭矢的不同,染血箭矢的铁质箭镞更长,也更加锋利,就算沾染了鲜血,在烛火的光亮下仍能看到其闪耀的锋芒。反观梁正仲抽出的箭矢只是最常见的平头梅针箭,箭镞短而平。
很明显,就是高传礼也能得出结论,那就是这支染血的箭矢射程更远、威力更大,足以贯穿牛皮甲,恐怕自己身上穿的铁网甲也不见得能抵御得住。
“这箭有什么讲究?”高传礼不觉得仅仅是这些优点就能使梁正仲这样的一流高手发出那样的叹息声。
候老镖头瞪了梁正仲一眼,示意他不要再卖关子了。
梁正仲这才重新拿起那支染血的箭矢,说道:“各位老爷,这是长鈚箭,它比我们手上的平头梅针箭射的更远,穿甲更强。但这不是它可怕的地方。”
这还不够可怕?高志节等人都皱起了眉头。
“它真正可怕之处在于制造它需要更多的铁料,在太平堡的话,制造一支长鈚箭的成本足以制造二支半平头梅针箭,所以不仅我们用不起,据我所知,就是蒙古骑兵中也很少有人会配备这种成本高昂的箭矢。用得起这种长鈚箭的通常都是蒙古各个鄂托克台吉的亲兵,甚至我可以断定,规模小一些的鄂托克台吉都用不起这箭。”
这下大家的脸色都不那么好看了,梁正仲这话暗藏的意思是,袭击高家商队的马匪中恐怕混入了某一个实力强大的鄂托克亲兵。这是不是意味着一旦马匪作战不力,背后的蒙古骑兵就要投入战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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