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带着血淋淋的猎物回来时,浑身同样也被染成了黑红红一片。
当然,这是江深的视觉。
软乎乎的白毛又被糟蹋了。
别人在看,这狗东西本就是黑红黑红的,染不染都是那毛色,也一样臭,没什么区别……
江深拿出储存好的血溪水,吩咐一旁假装认真训练的大个子过来处理猎物,自己则抓着小白,又要当洗狗工了。
帮小白清洗着毛发的时候,江深愈发坚定了一定要再抓一个猎手回来的决心。
这个念头在心底越是发酵,刚才老鹰的身影在脑海中就越是清晰。
更加觉得这老鹰当猎手,是绝配!
用爪子狩猎,以它身形之巨大,完全弄不脏毛发。
更何况它还是黑毛鹰,再脏也脏不到哪儿去,至少他就看不出来。
身形矫健,飞行敏捷迅速,遇到敌手还能上天,气死地下的两脚兽和四脚兽,堪比狩猎机器。
而且老鹰本就是吃生食的,也不必耗功夫再增加烹饪时间和任务,直接让它狩猎的时候顺便吃饱了再回来也不迟。
越想越完美,江深双眼都在发亮。
搓着小白毛的手也不由得用力了许多……
当然,皮糙肉厚的巨兽也根本察觉不出,就算拿个铁刷来,它也毫无反应……
……
吃饱喝足,大个子又被打发当洗碗工,他正美滋滋的刷着碗筷之时,江深忽然发现了不妥之处。
咦?
挂在自己身上的人儿怎么不来了?
后面空荡荡的,竟然开始感觉不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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