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有些事情不会有丝毫的改变,有些事情,则是会翻天覆地。
陆煊是属于翻天覆地那一部分的。三年时间,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新手小白,到如今的小镇第一刀手。他付出的代价,是手上近百次的染血,以及身上二十多道的刀疤。
不过名气大了之后,陆煊却不做刀手了。他盘下了小镇最好的一间铺子,跟老头一起卖起了羊肉汤。
作为一个现代人,陆煊很清楚,刀手这种工作,不是长久之计。就算是自己带着穿越福利,体能,恢复力都超越常人,但是仍旧在凡人的范围之内。因为自己被砍也会流血,会虚弱,甚至会死。
所以,他找机会退出了这一行,干起了羊汤馆。他前世会一点烹饪。毕竟独自一人生活,这也算是必备技能。虽然水平不怎么样,但是在唐朝的一个西域小镇,他说第一,也没人敢说第二。
戈壁沙漠中,陆煊骑着一匹马,正不紧不慢的走着。在马后面,拴着两只羊。这是羊汤馆的食材,是他用一小袋盐,在西边的一个突厥小部落里换来的。
突厥部落,也不是真正的全民皆兵。仍旧有一些小部落,会被边缘化,被剥削。他们在突厥内部,混不下去,就只能在边境上,借助小镇这种中立之地,换取一些生活必需品。
陆煊刚刚跟一个小部落谈妥了,以后定期来换羊。算是给自己的羊汤馆定下了一个长期的供货商。买卖做成了,陆煊心情不错,时间上也还富裕,他也不着急,就那样慢悠悠的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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