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104章 欢喜冤家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success":1,"msg":"获取成功","data":"好家伙。

\n东马“啧啧”了两声。

\n看着银色手提箱中的钞票,不禁感慨道:“没想到这尾藤贤吾不简单啊。”

\n“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诸伏高明道:“五年前,正好有一位退休的富豪在长野的家中,被盗了一千万日元整。”

\n五年前?

\n公诉时效以法定刑为基准,由刑事诉讼法第250条第2项规定。

\n盗窃罪的公诉时效是7年。

\n公诉时效的起算点是犯罪行为结束的时间,从盗窃他人物品的瞬间开始时效进行,经过7年时效就结束了。

\n简单来说,就是七年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使用这笔钱,警方也不能对其进行问责了。

\n还有两年,就过公诉时效了。

\n感情是因为有这笔钱作为保障,所以才会一直不找工作,死皮赖脸的吃软饭啊。

\n“竟然因为区区一千万,就做出盗窃这种犯罪这事,实在是太不应该了!”东马痛骂着,只觉得万分痛心疾首。

\n因为这区区一千万,还间接性的害了一名无辜女子重病住院,实在是罪大恶极!

\n“咳。”

\n诸伏高明轻咳了一声。

\n先别提这一千万是不是只是区区……

\n“请问你们所来的,这间房屋的主人是?”

\n既然与案件有关。

\n那么就一定要趁着还在公诉时效的时间内,早日将嫌疑人抓捕归案!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dingdian007.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