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剑虽然开天成功了,但是这方天地却是不好移动,就更别说如同穴窍洞天一样,随身携带。
但是要放在混沌之中,他又不放心。
因为,他自己不可能一直守在这里。
而且,这里距离归墟之地也太近了。很容易被人发现。
比如周稷。
如果他从混沌归来,很容易就会发现这里。
而天地就相当于一个人的本命大道一样,如果被发现了,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而且,不说周稷,就算是其他混沌古兽也是一样。
如果自己在这里,那自然没有什么,反而是一件好事。
毕竟,他找混沌古兽都来不及。
他们自投罗网,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完全是给自己添菜的。
但是,关键是,韦剑不可能一直呆在这里。
且不说他还有其他事情,就算是没有,他也不可能一直呆在一个地方。
即便是他宅,即便是他咸鱼。
但是在混沌这样鸟不拉屎的地方,也是有些烦的。
至于说留一个身外化身看守?
这倒是不错。
可惜,身外化身也有自己的任务。
比如,自己这一次星宇府邸之行,他就需要在外面冒充自己。也脱不开身。
至于另外再炼制一个?
这个倒是可以稍微考虑一下。
不过,当韦剑的目光落在读书虎身上的时候,心中倒是一动。
之前他其实就有过考虑,如同文王收服噬日神犬一样,将读书虎收服。
前提是,读书虎能够如同肥球那么听话,那么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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