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戴维斯一场NBA还么打,便被专家们认定为,将来会比肩加内特、邓肯等顶级大前锋。
而且他尚未踏入NBA赛场,就加入梦之队征战奥运会,这也是破了先例的。
联盟也是大力的捧他,要不是因为他,像新奥尔良黄蜂这样的鱼腩,哪有资格打揭幕战。
要知道,李羽的菜鸟赛季,因为大姚的退役,国内的球迷,很希望能有一个本土球员崛起。
可以说他承载着球迷的愿景,本身拥有巨大的流量,因此斯特恩才会对他倍加关注。
但即使是这样,他都没能打上揭幕战,可见鱼腩球队想打揭幕战难比登天。
除非是球队突然空降三位明星级球员,或者引进一名超级巨星。
大概斯特恩认为,这个眉毛很浓的家伙,约等于超级巨星?
不管怎么说,反正人安东尼-戴维斯,出道就能打上揭幕战,不可谓不风光。
球迷们戏称他是漂亮国之子,球员们称他是斯特恩的私生子。
这个私生子一事,倒是没人当真,因为两人长得一点也不像。
如果相似度能达到,篮球之神跟**那种程度,说是私生子倒是有人信。
森林狼跟黄蜂队的比赛还没开打,就引发了热议。
原因是一名国内球迷,在某贴吧上发起投票,大魔王VS浓眉哥,谁能统治本场比赛?
浓眉哥,是国内球迷给戴维斯起的新外号,这绰号倒是十分的贴切。
毫无疑问,国内的球迷,更偏向李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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