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节省时间,晨桥一骑上摩托车就加大了油门,摩托车飞一般地在路上奔跑。
钻井队长眼看着晨桥呼啸而过,大喊不好。
他怕晨桥在路上出问题,用力喊了一声“慢点!”,摩托车已经从他身边消失了。
在超越队长的一刹那,晨桥听到了队长的喊话,他随即扣响了喇叭,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队长纳闷,晨桥这是怎么啦?
明明是受了伤,崴了脚,刚才又摔了跟头,怎么还不长记性呢?
其实,他不知道,晨桥这是马已经踩上车了。二芹早已经在出租屋里等得不耐烦了,他怕二芹一气之下,给他蹬蛋了。
从刚才他被摩托车压在下面,就知道他的为人了。如果他再失去了二芹,恐怕他再也找不到合适的女人了。
他要快马加鞭,从医院检查完以后,立刻向出租屋的二芹报到。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欲速则不达。就在他快要到达县城西郊的时候,一个躲闪不及,又一次装了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老朋友粗脖子。
事情怎么就这么凑巧呢?
原来晨桥这个狐朋狗友刚穿过县城,正奔向朋友的聚会的路上。
在这里撞上了老朋友,即便是磕磕碰碰的,谁也不在话下。粗脖子马上扶起晨桥,啥也不问,就邀请他一起参加。
“我的脚崴了,必须去医院。恐怕今天去不了。”
晨桥站起来,一心想着怎么去见二芹,他根本不想和朋友去喝酒。他不是不喜欢喝酒,而是怕失去了二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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