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请降案】
和平招安,是中央朝廷的既定战略方针,所以杨复光大可以光明正大、大张旗鼓地进行招安工作,不用避讳,也就是说,杨复光应该会痛痛快快地给王仙芝“信物”。
信物,如同今天的合同、协议,样式不固定,有时候是统帅的佩剑、有时是腰带,或者是白纸黑字的一封书信,总之,不管是怎样的具体形式,都具有公认的约束力,都是诚意的体现。
王仙芝是否持有朝廷招安议和的信物?如果有,那真相就水落石出,无可辩驳。但历史显然不是如此,中央特别调查组最终没能查明真相,看来他们并没有找到“信物”这个铁证。
如果没有信物,那就有两种情况来解释:
1,王仙芝确实没有;
2,王仙芝有,但被宋威隐匿。
我们继续分析,如果王仙芝确实没有的话,那就又有两种可能性:
1-1,杨复光没给他;
1-2,王仙芝过于激动而忘记索要,杨复光也忘了给。
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都罗列在这里了,不妨让我们穿越到那个时候,充当一回特别调查组成员,抽丝剥茧,寻找事情的真相:
首先,“杨复光忘了给,同时王仙芝也忘了索要”这个命题实际操作起来就有一定的困难,而且也不符合逻辑,因为双方来往的书信就是天然的信物,往来的信使就是天然的证人。
那么“被宋威骗走或夺走”似乎就成了唯一合乎逻辑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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