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我愿陪他一起死!
龙城,
某个酒吧之内,赫赫有名的俏寡妇叶青璇,正在一个人喝酒。
她真的很漂亮,
虽然已经是三十岁出头,可是,她保养的很好,再加上底子好,脸蛋儿看起来至多也就二十五六的样子,非常精致。
当然,
她最为引以为傲的,自然还是她那足以秒杀99%女人的摇曳身段!
而且,
叶青璇也非常喜欢穿旗袍!
夏柳为何喜欢穿旗袍?其实,她是跟叶青璇学的,她就是在模仿叶青璇!
准确的说,
叶青璇几乎是整个龙城,所有有野心的女人的骄傲!
毕竟,
当年叶青璇是被买进林家冲喜的,可后来,叶青璇却通过自己的努力,摇身一变,成为了林家的主人!
无论她到底用过何等见不得光的手段,她现在已经是执掌七大姓之一的林家,
这个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唯一的区别就在于,
夏柳相对更加年轻,所以喜欢黑红相间的修身旗袍!
而叶青璇成熟动人,她更喜欢那种纯黑色的旗袍,这也与她一直以林家【未-亡-人】的身份自居有一定的关系。
这间酒吧很小,
但很精致,而且,酒吧之内播放的并不是那种嘈杂的动感dj,而是播放的《贝多芬钢琴曲》!凸显出了非常强烈的小众格调!
酒吧的生意并不忙,
但,没人会在乎,因为,这间酒吧本就是叶青璇开的!
今晚,
叶青璇又一次喝醉了,已经是醉眼惺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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