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叔叔,孤也想去。”朱标穿着一身新盔甲。
之前的盔甲是普通的将士穿的盔甲,这一副青黑色的盔甲是徐妙薇给他的,正好合身。
朱标身后跟着朱棣,沐英还有赵云生和李大棒子。
常遇春想要拒绝,毕竟每次都是危险重重。但看到朱标十分坚定的意志,便道:“好,殿下要紧跟我身后。”
自家的女婿可不能出半点的差错,不然女儿怎么办。
常遇春又叮嘱了些,蓝玉在一旁嚷嚷道:“殿下肯定知道。”
“你敢顶嘴,回去让你姐姐收拾你。”常遇春在蓝玉的头上来了个大板栗。
还未入夜,常遇春就带着精锐部队向陇州出发。
攻城必然是子时之后,赶去陇州还需要一段时间,一路上常遇春让将士们该吃就吃,该喝就喝。
“兄弟们,吃饱喝足,才有力气干狗娘的,到时候遇到好的姑娘也给你们张罗张罗。”
“好,吃饱喝足,就算做鬼也风流。”身后的将士说道。
“去你丫的,老子可不想做什么鬼,要做大明勇士,回去好好的娶婆娘。”
身后的将士,士气大振,都开始笑了起来。
朱标看了眼,没有说话。
以前朱标觉得成功就是多次失败积累起来,就是手握皇权,疆土万里。
可现在他不觉得,因为成功是千万具将士的尸体积累起来的。是万骨枯。
他不能改变这种成功,那就做好每一次决策,练好每一次兵,让他们有杀贼的能力,也有自保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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