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赚了,范深和袁朗在售卖无骨鸡爪的事情上显得更为积极。
范深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空有一腔热血,但也只能做些打杂的活儿。
而袁朗跟着他爹读过几天书识得几个字,虽没本事考个功名出来,但头脑方面却是灵活许多,对陈恪安排的这个事情完全做到了举一反三。
他先是从街坊中寻了些妇人,定下每剥一斤鸡爪给一个铜板的酬劳。
而一两按五个铜板计算,一斤鸡爪能卖五十。
去除成本的二十个,所需调料的一个,人工成本的一个,收益应该是在二十八个铜钱左右。
(自59年开始,一斤等于十两,之前历朝当中斤两制度多有变化,且并无统一定量,为便与接受,此处也按一斤等于十两计。)
人工材料所花费用与盈利持平,这也基本能算是一笔划的来的买卖了。
之后,为了便表示这事儿的郑重性,凡是来剥鸡爪的人皆都先给一个铜板算作定金。
若是只剥一斤,那就工酬两清。
若剥到一斤往上,那剥多少再结多少。
可若是没剥够一斤,给出的那一个铜板也是不会收回来的,以后再剥补上就行。
大家伙儿都街里街坊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谁不认识谁,也不怕有谁会昧下这一个铜板来。
铜板拿出后,愿意干这活儿妇人倒也不少。
她们在做完家中的活儿,闲暇之后再出来剥些鸡爪,赚多赚少的先不论,总之也是能补贴些家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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