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老翁杀了家里的一只鸡,又蒸了米饭招待贵客。
常歌和罗贯中围坐在炉火前享受着那只鸡。老翁则垂手站在一旁。
常歌连忙道:“老人家,您坐下跟我们一起吃啊。”
老翁连忙道:“不敢不敢。我们贫苦乡下人怎么配跟官府的老爷一桌吃饭?”
常歌笑道:“老人家,你还是坐吧。我也是苦出身。爹娘都在我小时候活活饿死了。”
罗贯中亦道:“我们是客人,老人家你是主人。哪有客人吃饭主人不入座的道理呢。”
话说道这个份儿上,老人只得坐下一同用饭。三人边吃边聊,渐渐熟络了起来。
常歌忽然想起了什么:“老人家,你刚才说你儿子的阵亡抚恤只有三石米?不对吧。我怎么记得圣上今年正月下诏,说要重恤阵亡士兵家眷?好像是给银子的。”
老翁答道:“是啊。县里的主簿亲自到我家,给我发了三石米,三两银子,五贯钱。可主簿一走,银子和铜钱就让我们里长程远志要走了。”
常歌眉头紧蹙:“他凭什么把银子和钱要走?”
老翁叹息道:“因为他是官家人啊。”
常歌怒道:“一个小小的里长,算什么官家人。”
罗贯中在一旁道:“村里的老百姓哪里见过官?他们一辈子遇到的最大的‘官’恐怕就是里长。在老百姓眼里,里长就是衙门,就是朝廷,就是大明。”
常歌道:“等明日天亮,老人家你带我去见见那个里长,我替你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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