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你就是曹志强同志吧?”
问这话的,是一名穿着警服的四十来岁的中年男性警察。
在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人。
分别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警察,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护士,一个三十出头的杨安全,以及曹志强的主治医师,四十出头的吴思华医生。
不用问,这是警察接到杨安全与金秀英的联合报案后,派人过来找曹志强这个苦主了解案情了。
而按照惯例,曹志强作为“重病号”,是需要主治医师陪同警察过来的。
在这之前,警察肯定是先问过医生一些问题。
比如受害人的病情,是怎么造成的之类,甚至那两团染血的手帕,应该也已经以证物的形式,交给这两位警察了。
什么?法医?重新验伤?
你在搞笑么?
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年代。
不客气的说,此时国内就没有正经的法医!
曹志强之前都打听过了。
要说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国家确实是有法医的,只是没流行开,但经历了那十年,法医就跟律师一样,早没了。
改开后,一直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国内才出现了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法医,可在这之前,国内一直是没有严格意义的法医。
此时的警察,如果需要法医类的工作,都是找医院的专科医生代劳。
同样道理,只要不是死人这种大案子,警察也不会去重新验伤。
好比曹志强这种情况,只要医生给他诊断了,治疗了,那么警察就会以医生的诊断为侦查依据,哪怕上法庭,这也是强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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