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吃上面,总是很有共通之处。
无论食物的基本味是酸甜苦辣咸,无论食客吃不吃、爱不爱这酸甜苦辣,都很有发言权,并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评价都会相对客观公平——除了吃,估计很难在其他事物上看到这种现象。
很大一部分进化者追求的就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豪爽,豆丹做底调味慢炖的牛羊肉虽早已脱骨,但恰到好处的软乱嫩滑足够他们将之盛在碗中,稀里哗啦吸溜面条一样吃的酣畅淋漓。
“相比于牛肉,我更喜欢羊肉,”
赵二爷说道,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羊肉的‘膻’才更贴近人类在口腹之欲上的满足感,是人们所追求的红肉之‘鲜’。”
“难得,虽你这道菜用了牛、羊、鸡,但三四种食材经过如此漫长时间的小火慢烹之后竟未完全混淆,还能彼此分剥开来,各有各味,不得不说已经很神奇了。”
林愁笑笑,
“这叫小节可损,大节不可亏。”
“鲜,从鱼从羊,鱻是鲜,羴是鲜,鲜也是鲜,三字读音自然不同,但无可争议的是,它们代表的是同一个意思。”
林愁的吃相就要文雅很多了,人头大小半透明釉的青花瓷碗里有肉有汤,粒粒豆丹在其中沉沉浮浮,一点葱花香气未至,芫荽却已如寒芒枪出如龙——况且他作为老板,每次都能随心所欲的拿出不同年代、花纹、品相的大老碗来,可谓是格局清新独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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