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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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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愁左手一只鸡,右手拎着草兜,身后还背着一口黑锅,满脸茫然。

“这是,怎么了....”

冷涵捋了捋湿漉漉的发丝,低声道,

“没什么。”

“嗷呜嗷呜。”

滚滚拎着两只动物,熊掌指着冷涵,不住的控诉某暴龙的恶行。

林愁挠挠头,眼睛一亮,

“哦嗬!这么大两只兔子?厉害厉害!”

滚滚,

“...”

关于林愁的视力和听力问题,不再过多赘述。

毕竟,你该如何指责一个厨子挑选食材的权力?

咱们还是来研究一下兔子这个玩意。

多数人认为,兔肉寡淡无味,其肉又称“荤中之素”,与其他常用肉类相比,兔肉的确是缺少一部分动物性的馥郁肥美的香气。

但是,殊不知这种肉质更容易吸收调料及配菜的味道,百试百搭,甚至兔肉及鸡肉同炖,鸡肉的香味也会大于兔肉。

多了个混饭吃的大胃王,林愁肯定要选择简单易行的烤肉来做这只兔子。

其次就是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个大铁锅,算是白背了好几天,因为根本用不到。

兔肉太容易吸收其他味道,所以并不能如处理岩羊那般直接带皮架在火上烤,因为烧焦的毛皮味道会直接入侵到肉质中,那样烤出来的兔肉,比烤鸟毛也好吃不到哪里去。

剥皮的话,林愁又舍不得兔皮烤制后脆韧的口感,并且,多了一层兔皮,也能保证极易流失水份的兔肉更加鲜嫩多汁。

“冷涵,用你的精金,变一口大锅出来,装满水,架在火上......要比兔子大的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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