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七章验尸
殿中侍御史苏元贞,弹劾蔡持正持心不正,矫饰枉法,欺君罔上。
整个审案过程的目的,不是纠正法律存在的问题,而是为了打击异己!
现在诸事已然落定,请托之人已然得到惩处,但是请问:
其一,蔡确的审讯是否存在瑕疵?
此案中的几个疑点并没有得到澄清:司农寺官员高在等,这个人为何轻轻放过,没有详加审讯?
从各路证词上看,大理寺并没有收受贿赂,只是言语上相互请托,这固然是有罪,但是量罪是否过重?
其二,此案的判决到底错了吗?现有另一种剖析方法,按照这种剖析,将此案中各项罪名进行区分条列,分别裁定,是否可以认为此案判决,从一开始就并没有大错?
其三,如果此案的判决并无过错,那么这一大堆请托的“标的”,是不是自然就不存在?
那么蔡确牵连这么多人,造成这么大的案件,事情涉及到两个宰相和他们的儿子,十多人追官夺职,算不算牵连过广,攀索太苛,造成的影响过大?
部分官员如正确判决的韩忠彦,是否因此受到了冤屈?
这是不是御史台主次颠倒,轻重不分,过分打击?
那么请问,御史台的相关人员,应不应该受到惩处?!
此案受到处罚的当事人,无一例外,都是旧党,而生造出此次大案的周清,蔡确,都是变法的新派。
请问这次审理真的公平吗?真的没有党争的意味掺杂在其中吗?朝野天下,对这个判决结果,能真心信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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