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sunny以为的打猎是这样子的。
她穿着酷炫的猎服,肩上扛着双管猎枪,脚边跟着威风凌凌的猎犬站在草原中央。
带着草木气息的微风翻滚着吹起她的头发。
在这股风里,她闻到了鹿的味道。
举枪,上膛,瞄准。
一气呵成的做完以上动作,搭在扳机上的手指悍然用力。
一颗黄澄澄的子弹破空而出。
在经过0.7826秒的旅行后,钻入了草地中正悠闲的溜达的小麋鹿那尚且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的脑袋中。
小麋鹿应声倒地,圆滚滚的眼睛还没来得及闭上。
她吹了吹枪口冒出的青烟,扛着枪走到小麋鹿面前。
弯腰,合上了小麋鹿死不瞑目的双眼。
“别怪我下手太狠,要怪,就怪你的肉烤起来真的是太好吃啦!”
鲜嫩又好吃的两人份麋鹿就此入手。
用一个字形容李sunny这番动作的话,李sunny觉得是帅。
用两个字的话,就是很帅,三个字的话就是十分帅。
四个字的话就是,混字数混的太明显了,小心寄刀片哦!
然而现实中的打猎是这个样子的。
首先猎装肯定是有的,毕竟人靠衣服马靠鞍嘛!
能不能猎到东西不重要,首先派头得摆的足足的。
李sunny身上的猎装是她亲自挑的,在金钱的力量下,猎装十分合身。
叶洛的手机由此多了n张李sunny的照片。
远在首尔坐等卸货的金泰妍也收到了李sunny英姿飒爽的猎装照,单人的情侣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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