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支撑着人类的行为逻辑。
因为你想要什么,才会去做什么。
困了,要睡觉。
饿了,要吃饭。
闲了,要去玩。
而对于无目的便做出行动的人,轻一点的叫混子,重一点的就是神经病……
陆铭确实忽略了一点。
他只以为麦克斯和塔塔尔这次前来此地,其目的乃是为了那具近邪神尸体,但却忽略了他们有没有更深层的目的这一点。
有么?
有!
最简单的结论:他们为什么想要这具尸体!
林克说出了两人的根本目的。
麦克斯想要血轮!
他想要以这项能力,冲击近邪神位格!
此事,血轮王朝努力了数百年却未果,而现在,前置条件已经“齐活”,麦克斯如何能不动心?
于是,很轻松的就能判断出一点——他不会杀林克,反而会死保林克!
而塔塔尔,想要的是分享。
他为什么想要分享这项能力,陆铭不知。但显而易见的一点在于,塔塔尔手上也没有剥离血轮的方法。
要不然他早就跟麦克斯你一个我一个,大家皆大欢喜了。
而林克的出现,亦解决了这个问题。
所以,能轻松判断出,塔塔尔也不会杀林克,反而同样会死保他。
陆铭不由感慨:“你把自己卖出了个好价钱啊……”
林克手一摊:“为了活命,这不磕碜。”
确实不磕碜。
察觉到麦克斯和塔塔尔的目光,都集中在了自己身上,陆铭想想,便开口道:“我要他的身体。”
麦克斯笑了:“我要血轮,塔塔尔要分享,你要他的身体。但如果我和塔塔尔想要达成目的的话,这个人我们显然不能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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