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上殿为自己申诉的,起码是早朝的时候有资格参与。
之所以没有选择由三法司去审理这些案情,是因为沈浪和崇祯都不太相信三法司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不太相信整个大明的官场。
一旦这些人互相勾结,最终将这些涉事案犯判处无罪,再想让他们归案就很困难了。
而且锦衣卫还要承担重大责任,这不是沈浪和崇祯希望看到的。
所以,崇祯力排众议,直接将通敌案当成第一要务在宫中审理,他崇祯和百官亲自参与,力求公平公正。
若是锦衣卫故意罗织罪名,诬陷忠良,锦衣卫相关人员入狱定罪。
若是锦衣卫能拿出确切证据,涉事官员入狱定罪。
虽然几乎所有官员都想把案子下放到三法司去审理,这样他们好暗中运作,但看到崇祯提出了这般公平的方案,而且态度坚决,他们也不好再反对。
因为若是不同意,崇祯就拖下去不审理,要着急的反而是他们。
宫外已经吵翻了天,再不尽快拿出个结果,全城百姓恐怕都要直接将那些涉事的官员给定罪了。
三人成虎,时间拖久了,哪怕最终洗刷了冤屈,那名声也臭完了,所以他们最终只得妥协。
前面的礼节流程走完了之后,就开始正式进入审理程序了。
但是顺序,谁第一个,谁第二个,第三个,则是由沈浪说了算,而这个排名则是在之前就被沈浪和李若琏商量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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